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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尽从西 第十二回 春秋落子共有七 铁血壮士为其一(第1页)

天魔山脉不远处有一个镇子唤作辽镇,这个镇子最近迎了许多来客,先是来见识魔教重新开山的,又是来见证那所谓的比武擂台的,到了后面更过分的是某些人所说,应王前辈之约,特为战天而来。

可幸好镇子里的那些个客栈酒馆不管你为何而来,只要你掏得出白花花的银子,那您可就是这儿的贵客,特别是那镇子里的人称六爷的第一富豪王老六,这厮生的一个好头脑。

据说他远方的哪个亲戚是魔教中人,提前了许久就知道了魔教要重新开山的消息,这厮就特地提前了许久就租下了一些门面,将他们做成了酒馆、客栈。

原本镇子里的人都说老六穷疯了,老想着天上掉馅饼,不成想这一小段时间,他王老六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六爷,这六爷住的那宅子也成了辽镇里最大的一个宅子。

他王老六成了个富豪,也有了个富豪才能有的怪癖,他在他家宅子前修了一个大亭子,他老人家哪,每天从早到晚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爱坐在那亭子里的竹椅上,眯着眼享受他那个旱烟袋。亭子中的那桌上放着一壶清茶,那烟抽的费力了,六爷就慢悠悠的倒出些许,用嘴轻轻一抿,又会长叹一口气,这口气唤作神清气爽。

有的时候或许是呆着太累了,他才直起身来,活像个耕地的老牛,一步一晃脑的走在辽镇的大街上,看到些个向他问好的人,他就总是笑呵呵的点头,随着那两下点头,他脑袋上的一双招风耳也微微颤抖。

倘若撞上他心情好的时候,他就开口道:“嗨呀,我那酒馆里才进了些许好酒,不妨进去同饮一番?”如此这般的气派富豪,真真是令镇里的人羡慕又崇拜,那镇里年轻些的男娃总是对着天发誓,长大以后就要当六爷这样的大人物。

只是镇里的人都觉得奇怪的是,他王老六之前只是和镇子里寻常的店老板无二也就罢了,怎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房中也不藏个娇妻美妾。

说到此处,就得说道说道他王老六的来历,他原本是个外来户,据说当时他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些伤痕,据他说是在外闯荡被一些个贼人抢劫,自从他被镇上的好心人王妈救下来以后,他就在辽镇中住了下来。

可别人问他姓甚名谁,他只是一直摇摇头,因为王妈家已经有了五个儿女,于是他就一直自称王老六。

奇怪的是,他六爷年轻的时候,据说也是个俊秀的小伙,可就算有大姑娘走到他面前娇羞的低下了头,这六爷也不会有些许春心萌动的感觉,只是他那脸哪,比人家大姑娘还红,躲着大姑娘躲的比谁都快。

整个镇子里的人都知道,那镇子西边住着的肖若若肖姑娘可一直惦记他王老六的紧呢,直到今天他王六爷成了孩童口中的王六伯,肖姑娘成了孩童口中的肖姨,可这一对妙人,还真就有默契一样的,男未婚,女未嫁,不知道是因为个啥。

镇里的人也不多问,他们知道像王六爷这般重感情的人,自有他不娶的原因,王六爷有多重情这一点,从那王妈如今所住的宅子就可见一斑,足足比他王六爷住的宅子还大了足足三倍。

可今天王六爷如同老牛一般抽着他那旱烟袋在路上走着的时候,原本一直笑眯眯的脸色突然就变了,先是有些不可置信,然后他连忙抽了两口烟仔细看了看眼前走来的人,之后他的脸上充满了激动之色。

向王六爷这儿走来的,是个一家三口,他们三人走的很慢,那约莫有个八九岁的女孩生的活像个瓷娃娃一般可爱,正坐在那男子的脖子上,将她那个头不算很高的爹爹当成个大马骑,那男子还一直笑着给他女儿指来指去,可当这男子看到王六爷的时候,也一下子愣住了。

六爷的表情变得很快,又变回了那平时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只是走到那男子面前的时候,平日里说出的话变了些许:“这位爷,您是才到辽镇吧,面孔有些生哪。”

男子点了点头,六爷抽了两口旱烟,继续开口道:“鄙人王老六,在这镇子中也算有些闲钱,开了几所客栈,不知这位爷能否赏光莅临一番?”

男子笑着又点了点头,女孩轻轻地把嘴凑到男子的耳边询问:“爹爹,这是不是就是所谓冤大头啊?”

王老六耳朵一动,那笑容发自内心的从脸上绽开:“是哩,这世道啥都好找,冤大头可不好找。”这话惹得女孩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他王六爷继续慢慢的在前面引路直到到了那“铁血阁”。

抬头看着那“铁血阁”三字,男子略微有些失神,然后叹了口气,说道:“好字!”

王老六赞同的点了点头,附和道:“必须好字!”

“男儿多铁血,方可镇乱世,铁血二字,必须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字。”老人望着手中捧着的一本书,有些赞叹的摸了摸下巴上已经灰白的胡须。

可身旁的那应是有个二十岁出头小妮儿却已经开始继续给老人研墨,口中还不满的嘟囔:“老师,原本你就辞了那私塾老师不干,再不多写几幅字来赚些银两,那这日子还怎么过。”

听到这话,老人的面色不禁僵住,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小妮子,这民间流传的为师的字,哪个不是鼎鼎有名的书帖,莫非我还得专门依靠这个来赚钱?要是回到书院……”

老人话还没有说完,小妮儿就用眼睛剐了老人一眼,然后说道:“说好的莫提书院,那个地方简直能把人闷死,一群不开窍的书呆子。”小妮儿用力的将墨锭砸在砚台之上:“还有个整天逼着人苦读书的糟老头子。”

看见小妮儿把气撒在自己这用来写字的宝贝上,老人心疼十分:“小妮子,为师不是带你出来行万里路了吗,可别撒气,为师可心疼了。”

“哼,心疼便好,快,写字。”小妮儿笑嘻嘻的将润好的硬毫狼毛笔递给老人,老人接过笔,想了片刻,下笔有神。

“众生为棋。”老人脸上有些许笑意溢出,小妮儿有些疑惑:“老师,怎么你又笑起来了,又在想着算计谁呢。”

“为师想起了许多年前曾经一起手谈过的一个妙人。”老人的眼中有些迷惘,当年那个推辞不去书院自学成才的那个南唐第一文才,才是真正的当世第一文才哪,你说过你落下过春秋七子定天下,如今俩子已现,老夫是真心钦佩。

老人以才智入圣,世人推崇其名,称其为鬼谷子,可鬼谷子虽能写下众生为棋四个大字,却做不到当年那个南唐文才李公羊那般,在茫茫众生中,选出一二人来作为当世棋子,如今已有俩子被老人看出,可还有五子在何处,鬼谷子依旧迷茫。

一子游天下,聚天下气运于南唐,培后辈新主,聚人间气运以斗天,强行放下那成圣的契机,以性命留住了南唐的气运蛟龙,可敬。

一子入西漠,聚西漠人心,看似以夹在天宫与西楚之间,实则双方皆不敢轻动,既威胁那些个所谓天人,又在西楚身后亮出了隐隐尖刀,好!好个李公羊。

“这妙人当时与老师手谈,谁胜谁负?”小妮儿有些好奇,鬼谷子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不胜上下。”

“老师出手都能不分上下?”

“自然,为师最后掀了棋盘……”

李公羊春秋七子第二子,西漠薛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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