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讨伐对象——火蜥蜴!
陆远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打死「炼狱魔蛛」后,开拓者之眼会声称这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因为那蜘蛛还没培育出超凡火种,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我还是得打死它啊!」
陆远仰天长啸,整个人抖动地像筛糠一样。
他深深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时期,曾经暗恋的一个姑娘,因为缺乏勇气,没有发起追求。
到最后大学毕业,偶然间的联系,姑娘才说道:「其实…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然,以上纯属陆远的幻想——暗恋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联系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欢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来的。
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幻想一下,弥补人生遗憾又不犯法!
不过,看了论文的后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为论文写了,只要狩猎一个拥有「超凡火种」能力的怪物,藉助其火种,就能重新点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没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选,那玩意太强,藤蔓延伸好几公里,还没靠近我就被拽过去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从几个小BOSS当中挑选一个。
陆远拿出一份手绘的简易地图,上面绘画了这段时间侦查到的地形。
「那麽,最容易杀死的超凡生物是哪个呢……」
「哪一个怪物,最可能拥有超凡火种?」
经过再三的思考,陆远将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头火红色的,类似于蜥蜴的四脚怪物。
身高约莫3米,体长8米,十几吨重量,长相极其魁梧。
侦查的数值全都是「???」
选择火蜥蜴的第一原因,这怪物是独居的,独自生活在一个乾燥的峡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陆远实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