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歌从兜兜里摸出一粒银锞子递给胖老板:“伯伯,我只有这个,可以吗?”
胖老板一看这孩子手里成色极好的银锞子,顿时眼睛一亮,虽然很想要,不过还是开口拒绝了:“哎哟,这可是个好东西,不过我这冰棍,可值不了那么多,你家大人呢?”
“他们没来,我一个人出来的。伯伯你就收着吧。”小长歌把手往前递了递。
胖老板连忙推拒:“这可使不得,使不得!你伯伯我开门做生意,赚的是良心钱,你这银锞子,得值个好几百块了!快收回去,这冰棍儿啊,就算伯伯我请你的!”
小长歌见状,冲胖老板甜甜一笑:“那谢谢伯伯啦!伯伯做生意厚道,一定会有好运气的!”
“哎,借你吉言喽!”
小长歌冲他挥了挥手,强忍浑身兴奋的颤抖,踏上了前往县城的柏油马路。
“这孩子,哪家儿的啊,可真是讨喜。”胖老板笑眯眯地望着小长歌的背影,往躺椅上一瘫,摇起了蒲扇。
树上的蝉鸣声更嘹亮了。
收音机里的国际歌已经放完了。
小长歌走在前往县城的路上。
马路两旁,金色的麦田一望无际,已经有农民们弯着腰在收割麦子了,偶尔也能看得到人开着收割机的身影。
不过那算是少数,大多数农民们还是弯着腰人工收割。
村庄连成一片,大多数都是红砖平顶的小平房,也有不少请转青瓦的老式屋子,阡陌纵横,鸡犬相闻。
宽阔的水渠里有不少男孩在里面游水嬉戏,摸虾捉鱼,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
担心的大人们抄着细荆条冲着这群调皮鬼怒吼,荆条甩得噼啪响。就怕这群小王八蛋溺了水。
小长歌一手拿一根冰棍,左一口右一口美滋滋地舔着,心里简直美得冒泡。
这盐水冰棍的味道,有几分奶奶亲手做的冰棍味道,嘿嘿!
从这乡村的场景来看,这和她故乡的8九十年代的乡村十分相似了!
嘿,这可真是……太亲切,太可爱了!
小长歌一路走,一路看,目光贪婪地注视着这陌生又熟悉的乡村图景,萦绕心头的无尽思念在这时终于有了一丝的缓解。
不过她最想要的,还是去县城看看。
她速度极快,眨眼之间就到了县城。
县城里的楼房比乡村多得多,不过也没有到后世那种高楼林立的程度,顶多七八层高的样子,马路还是很宽阔的,推着自行车的人们来来往往,马路中央的汽车还不算多,也不算少。
人们脸上的精气神可真真不一样,比翼族、水族、鬼族那些人精神多了。
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生命的活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们充满着对未来的期待。
每一个人都觉得,只要努力,未来就会变得更好。
这让长歌有一种回到故乡的错觉。
真好啊,这个世界。
而且,这个世界先爱我了。冰棍儿就是证据,所以我也要爱它!
小长歌把冰棍吃完,还舔了舔手指,走进了县城的图书馆。
中土的人们,最好的习惯就是喜欢记历史。这一点,小长歌一直为之骄傲,这里的人们显然也拥有这样的好习惯。
历史告诉长歌,三百年前,这个世界还是亿万年不变的一潭死水,一直到一个叫姜伯懿的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