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恪朝着应援者们挥了挥手,简单地打了打招呼,脚步却没有停下来,继续前行,埋头开始跑圈起来。今天的跑圈着实有些怪异,因为观众看台上始终有怪声在响着,就好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一般,随处带着光环,然后还有一群花痴如影随形——
虽然用“花痴”这个词语来形容看台上那群热情的球迷们似乎不妥,但这就是陆恪此时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唯一词汇了。
杰夫看着埋头认真跑步的陆恪,不由就开始跳跃起来,“内特,我告诉你,他就是救世主,他就是棕熊队的救世主!”言语之间的亢奋简直停不下来,“昨晚比赛结束了,赛季也结束了,他不仅没有停下来休息偷懒,而且还严格要求自己,这真是太难得了!耶稣基督!为什么学校以前没有发现他呢?”
如果陆恪听到刚才这一番评价的话,他会认认真真地抱怨一番:他也知道赛季结束了,可以的话,他想要休息个一天或者两天,不是因为偷懒,而是因为放松调整,劳逸结合才能冲刺更高的目标。
但,问题就在这里。截止到昨天为止,他的日常训练计划执行到了“1314”,也就是说,今天放弃的话,那么此前十三天的训练就白费了;但今天继续坚持的话,他就可以再次收获一个基础点数。陆恪可不想要错过。
所以,他不是“自觉”,而是“被动”。不过,真正投入跑步之后,陆恪也发现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痛苦,可能还是因为过去五个月以来的坚持,身体已经养成了习惯,反而更加适应这样的节奏。也许明天他也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呃,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因为他是亚裔面孔?”内特却是敏感地发现了这一个事实。
杰夫却满不在乎地说了一声“草”,“我才不在乎他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重点在于,他有能力,他有天赋,他有毅力,还可以带领着我们取得胜利,让特洛伊人们低下不可一世的头颅!我就喜欢他!我就支持他!他就是我的英雄!”
说完,杰夫还转过头去,对着其他小伙伴们扬声喊道,“你们说呢?”
“当然!”
“绝对!”
“肯定!”
……熙熙攘攘的回应声此起彼伏,然后就再次引发了新一轮的欢呼声,昨晚狂欢到天亮,他们根本就没有睡觉,一直到现在,显然,他们依旧没有疲劳困乏的迹象,这场胜利足以让他们狂欢三天三夜了。
还有什么比踩着死敌的尸体结束整个赛季更加完美的吗?有,第四节四个达阵完成惊天逆转!
“斑比!斑比!”杰夫看到脚步渐渐放慢下来的陆恪,迫不及待地扬声喊道,“斑比,你可以给我的围巾签名吗?”
陆恪愣了愣,长长地吐气、缓缓地吸气,调整自己的呼吸,满脸错愕地看着杰夫,仅仅只是条件反射地点点头,然后就看到那群支持者们纷纷从看台跳了下来,一窝蜂地涌了过来,将他团团围住,“上帝,斑比,昨晚的比赛真是太精彩了!你就是上帝!上帝!”
陆恪看着递到了自己面前的球队应援围巾,还有递过来的碳素笔,这对他来说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事实上,即使是球队的主力球员,签名文化也并不兴盛,毕竟大学联赛终究不是职业联盟,球迷们的支持更多来自于学校的荣誉感,而不是对球星的喜爱和支持。
“我试图购买一间你的球衣,但……学校的商店里居然没有,所以我选择了围巾,希望你不会介意。”杰夫兴奋地说道,一鼓作气,脸不红气不喘。
“不,当然不会。”陆恪接过了围巾和碳素笔,“你叫什么名字?”
“杰夫。我叫杰夫-洛克!”杰夫双眼明亮地看着陆恪,“我是你的忠实球迷!你真的太出色了!哇哦!”
杰夫的亢奋和激动似乎感染到了陆恪,嘴角的笑容不由自主地就上扬了起来,在这条丝绸的围巾之上签下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球迷签名:
“致杰夫-洛克,谢谢你的支持。陆恪。”
他选择了签下中文名,这是他的根,也是他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