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梅获得市花“玫瑰小姐”以后,事情一个接一个的来,简直有点应接不暇了。
她的弟弟赵海洋又出事了!这是他第三次出事!
赵海洋这次是出的大事,他把人杀了,他杀的是经常找他事的那个胖子。第一次是打掉人家一颗门牙,第二次又打掉人家一颗门牙,这次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人直接就打死了。青梅赶去的时候赵海洋已经投案自首,警方已经把胖子的尸体拉走。
警方不让青梅见赵海洋,她只有蹲在公安局门口默默流泪。
青梅感到天都快塌下来了……
陈鹏飞来到青梅身边,想把青梅拽走,青梅抓着铁栏杆死活不松手,她要弄清弟弟的案情才愿离开。陈鹏飞束手无策,只有默默地陪在青梅身边。
弟弟杀了人,那肯定是重罪,怎么定罪,已经由不得她了,现在摆在青梅面前的是,要不要通知家人。如果通知家人,父母知道了会不会气得要死要活?二老身体本来就有病,他们能抵挡得住这个巨大的打击吗?如果不通知家人,那弟弟入狱以后,成年累月不回家,也许永远都回不了家了,父母将来问她要人,她又怎么解释?
青梅把自己的忧虑跟陈鹏飞商量,陈鹏飞说:“青梅,这么大的事还是告诉家人为好,纸里包不住火,早晚家人都会知道,晚知不如早知,看看家人有什么意见。父母嘛,毕竟过的桥比咱们走的路多,如果他们通情达理,他们是会正确对待这件事的。”
青梅想了好半天才决定,还是先不忙告诉家人,等案情大白于天下再说。案情都没搞清,怎么给家人说呢?家人若要问起原因,这边又急忙说不出来,那不是反而给家人制造麻烦和恐慌吗?
可是,青梅进公安局里面去打听,警察根本就不告诉她。不但不告诉她,而且把她撵了出来。青梅就只有等。
直到第二天,青梅才知道事情经过。但她不是从警察那知道的,是从《西京早报》上知道的。报纸在法制专栏把这件事做了整版报道,还配发了照片,图文并茂,十分详细。
事情的起因其实是一个两车普通的刮蹭。
事情巧就巧在刮蹭的这两辆车的司机曾经是一个驾校司机班的学员,赵海洋和胖子。这两个人曾有过摩擦,结下过梁子——赵海洋曾经打掉过胖子的两颗门牙。
事情发生的地点是在城墙北门隧道里。当时天色已暗,两辆出租车在隧道里相向并排而行。据杀人嫌疑人赵海洋叙述,不知道什么原因,胖子的车就把他的车刮蹭了一下。赵海洋扭头一看是胖子,同时胖子也正扭头看他。车子驶出隧道后,赵海洋靠边停了下来,随后胖子的车也靠边停了下来。
胖子钻出自己的出租车,没头没脑的指着赵海洋质问:“你会不会开车?不会开车回家种红薯去!”
赵海洋针锋相对:“你搞清楚,是你刮蹭了我,不是我刮蹭了你!”
胖子说:“你还嘴硬,明明是你先刮蹭了我。”
赵海洋忍住气说:“你说我先,我说你先,咱两说了不算,得找个证人。”
胖子霸道地说:“找什么证人,就是你先,你说怎么办吧?”
赵海洋不想再争执,也不想惹事,因为他曾打掉人家两颗门牙,费了时间、精力不说,还赔了钱,让姐姐好好数落了他一番。赵海洋就十分冷静的说:“这样吧,我们找交警,让交警打开摄像头,把当时的现场调出来看看,看看责任究竟是谁,如果是我,就听从交警发落,交警让我给你赔多少,我就给你赔多少。”
胖子说:“又不是什么大的交通事故,费那么多神干什么?我不想找交警,我们私了,你给我赔300元钱这事就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