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说什么“女装男尸”其实不太准确,死者的确穿了一双红色高跟鞋,但那件红色连衣裙其实是披在尸体身上的。
也正因此,这副画面的整体视觉冲击力倒也没那么强烈,倒是下面那张死者的面部特写看了让人心惊。受害人脸上被特意化了妆,妆容粗糙,被涂抹得通红的眼皮、脸颊、嘴唇配合青紫肿胀的面色……乍一看挺瘆人的。不过,这媒体也够缺德的,受害人的照片就这么不经处理地赤裸裸地放了上来?
手机震了起来,是支队的实习生程韵打来的电话,孟钊按了接通,心里猜测这通电话可能跟这案子有关。
果不其然,程韵语气急促地问:“钊哥你回家了吗?”
“没,高铁站呢。”
“你快看我转发给你的那条新闻,今早在御湖湾附近那片拆迁区发现了一具男尸……”
“看了,”孟钊打断她,“这案子归我们管?”
“按说是该归分局管,但今早那主播一直播,搞得死者照片现在被传得满天飞,加上市政府又刚搬过来没多久,据说上面领导特别重视,刚还打电话过来专门问这事儿,陈局的意思是这案子你来负责……”
电话那头正说着话,车窗被敲响了。“笃笃笃。”
孟钊记起刚刚忘开车门了,他一侧身,伸长手臂把副驾驶位的车门打开,孟若姝随之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程韵继续在电话那头说:“钊哥,我把定位发你手机上啊……”
“不用,我知道在哪儿。”孟钊挂断电话,转过脸看向孟若姝,“没带行李箱?”
这一抬眼,正对上孟若姝涂得通红的两抹眼影,孟钊脑中顿时闪过刚刚新闻上死者被化了妆的那张照片,眼角一抽,“你眼睛怎么了?”
“怎么了?”孟若姝立刻从包里拿出小镜子左照右瞧,自觉妆面完美,莫名其妙道,“这不挺好吗?”
“没事儿把眼睛涂得跟个兔子似的干什么?”孟钊觉得无法理解,发动车子,汇入出站的车辆中。
“这是棕红色系眼影好吗?”孟若姝把小镜子塞回包里,据理力争,“今年最流行的女团妆,直男不要随便对女性的妆容发表见解!”
“行吧,”孟钊懒得跟她争辩,开着车道,“我临时有事儿,一会儿给你放御湖湾附近,你打车回去吧。”
“是那个案子吗?”孟若姝睁大眼睛,“网红那个?”
“什么网红?”
“不是女装男尸那个案子吗?我室友刚给我发链接来着,说看着像一个音乐博主,她还加了那个博主的粉丝群,听说现在群里都炸了……”
音乐博主?这年头,网络上的消息有时候比警方还灵通。
不过,如果这么快就能确认被害人身份,这案子应该不难侦破。
孟钊开口道:“你跟你室友要一下那博主的主页地址发我。”
回程时孟钊依旧抄小路返回,把车停至御湖湾附近,孟若姝从车上下来,合上车门前说:“哥,地址我发你手机上了啊。“
孟钊刚要应,目光扫过后视镜,忽然注意到后视镜上映出的一道人影。
那人约莫跟他差不多年纪,打眼一看身量挺拔,大概是刚遛完狗回来,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装,手里牵着一条中型犬,孟钊脑中瞬时闪过一个名字——陆时琛?
见孟钊没什么反应,孟若姝顺着他的目光回过头:“看什么呢?”
孟钊这才回过神,收回目光道:“没什么,快回去吧。”
“那个主页地址,”孟若姝用手指点了点手机屏幕,“我发你了啊。”
孟钊应一声,倒车掉头的时候,忍不住又朝刚刚那方向看了一眼,那人已经不在他视线范围内了。
应该不是吧,孟钊心道,陆时琛不是在国外么?何况,那么厌恶狗的一个人,想来也不会一大早悠闲地遛狗。再者说,十多年没见面,他对陆时琛的印象还停留在高中时候,这小区内人来人往的,他不可能一眼认出来。
在值班室的睡眠质量果然一般,居然一大早出现了这么离谱的幻觉。
孟钊打开孟若姝发来的主页,粗略看了看,把地址发给市局的同事,让他帮忙查一下这博主的现实身份和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