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很多年前,安淮北还在北疆,那时沈聿还是个少年,可他对习武和兵法的领悟速度几乎令人震惊,更有着堪称变态的自制力和恐怖的专注力。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沈聿的武功,已经远远超越常人的想象。
而且安淮北那时就发现,沈聿身上似乎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吸引力。
这是一种极其纯粹的意志,是一种自身强大到极致时的气场,让人难以拒绝,让人不由自主地坚信他的指令,跟随他的脚步,随他流血征战,随他摇旗吶喊,随他沙场裹尸。
沈聿,生来就属于战场。
这一千实力强劲,但难以管教,不听指挥的兵,就像一柄难以掌控的宝刀,而现在,它稳稳握在了沈聿手里。
沈聿不焦不躁,从容不迫地练了整整二十天兵,二十天后,这支精锐小队已经焕然一新,摩拳擦掌,热血沸腾。
十日前,牧河天降大雨,水位一夜之间暴涨,沈聿吩咐十余辆投石车对准楚军营地附近的山体砸了整整一晚上巨石,自己带上一千精兵,冒着夜雨突袭楚军大营。
毫无准备的楚军被这支势不可挡的精兵完全打蒙了,等反应过来时,沈聿已经快带人冲到了帅帐。偌大楚军,一时之间竟被这区区一千人吓软了腿,无人敢上前,直到四名将领被杀,主帅被擒,楚军才反应过来,重整军马试图追击。
就在这时,山塌了。
河水混合着泥沙滚滚而来,直接冲垮楚军的大营,死伤更不计其数,巨大的恐慌瞬间席卷整个大军。
沈聿回营翌日,安淮北率大军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将溃败的楚军一直追击到百里之外,直接把他们赶回了老家。
僵持四个月,至此,魏国大获全胜。
安淮北不知从哪摸出一坛酒,自顾自满上,晃着酒杯说:“运气?你别告诉我,那山不早塌不晚塌,偏偏在楚军追上你们的时候塌,全是因为你小子运气好,你之前压根就不知道。”
“此地山高沟深,地势陡峻,遇暴雨本就易塌陷,我又让投石车往山上砸了一夜,山会塌的确在预料之中,至于什么时候塌……”沈聿端起药碗一口饮尽,语气平静又随意,“天道无常,岂是人力可以预测,我当然是不知道的。”
安淮北晃酒杯的手倏然一顿,片刻,他缓缓回头去看沈聿,吐出几句话:“你他娘的难道就没想过,要是山没塌,那些人追上来,就你那点人手,你可能真的会死!”
沈聿没什么表情:“不会。”
他说:“最多伤重些,我有把握,死不了。”
安淮北握着酒杯骂了一声,冷笑道:“倒是比你爹有种。”
“不过——”男人舔过后槽牙,啧了一声,“听说你出家了好些年,还把你爹气了个半死,怎么,现在等你爹死了,终于想起来振兴家业了?”
这话的讽刺意味太浓,沈聿听的明明白白,但他只是很平静地道:“我本也不是为了沈家。”
安淮北一愣,下意识问:“你这玩命的打法,不是为了沈家还能是为了什么?”
“你就当我,是为了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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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聿回京当日,皇帝一反常态,很给面子地在宫里办了场十分隆重的庆功宴。
隔着舞姬飘扬的水袖,沈忆看到对面的男人一身黑衣,挺拔出众,许是因为瘦了很多,他的面容愈显深邃冷峻,只是脸色十分苍白,像冬日淡淡日光下一片削薄锋利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