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没有月亮的一天晚上,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
在这间城市的某座房子里,有人一下一下的剁着手中的肉块。
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血丝,癫狂又冷静的神色出现在他的眼里。
而就在黎明清晨,一个不知名的口袋出现在远处的流浪狗的地盘。
另外一些可以处理的肉,被这个看似干净整洁的男人带到了餐厅。
说实话,他没有想到警察会这么快抓住他。
明明,他不是把一切都给收拾好了吗?
骨头被狗啃食,所有肉被食客吃下,没有任何证据。
男人的眼神满是癫狂与慌张,“不,不可能,你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发现我?”
“你和受害人是亲兄弟,因为什么下如此毒手。”
男人的手法处理的确实非常干净,就仿佛在屠杀一只待宰的猪羊。
若是仅仅从他们发现的人骨进行推断,还不知道要检查到什么时候。
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般的奇妙,有时候不想加班的小锦鲤会带给他们意想不到的惊喜。
林乐知透过监控看向里面的犯人,她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他和妈妈经常去吃那家饭馆的老板。
人看起来干净利索,他开的那家饭馆就是他自己掌厨。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只见监控里的人崩溃的捂着自己的大脑,语气阴狠的说道:“我有什么错?都是他们这群混蛋,他活该。”
语气颠来倒去,全是他有罪,他活该的话。
老板不觉得将这么一个罪人煮了有什么不好。
过了许久,林乐知才收回视线,眼神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直到何队拿着资料出来。
林乐知看向调查出来的资料。
受害人竟然是凶手的弟弟,但二人之间的年龄差距非常大。
比起凶手勤恳能干的性格,受害人更像是被父母惯死了的孩子。
根据资料显示,受害者时不时的要找凶手打秋风,他的父母非常的溺爱这个受害者。
甚至凶手在以前有一个女朋友,也因为吸血般的父母弟弟而跟凶手说了分手。
永远是填不满的亲戚,他们趴在老板的身上吸血。
女朋友实在是受不了了。
老板的前半生都在被压迫中度过,直到自己女友的离开,凶手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自己拿着身份证就离开了,想过自己新的生活。
给家里的东西他也不想带。
可偏偏,在他自己白手起家好好能干的时候,这些人又找了过来。
他当初留给家里的存款已经被他们花完,甚至这个弟弟还欠了不少债在外面。
于是他们又想起了他这个血包。
多年的累积外加情绪上头,就那样,老板亲手取了他的性命。
反正他不是欠了那么多债,一天东躲西藏的,如今在消失了,也没有人会发现他。
老板在干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未有过的宁静。
他也不知道父母为什么如此对待他们。
明明都是他们的孩子。
不过现在就好了,他们一个孩子也没有。
后来林乐知也看见过那对夫妻,他们的眼里没有丝毫懊悔,有的只是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