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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典当物,如果发生损坏,清律也规定了双方责任。例如房产典当后损坏,双方都要负责,根据重建中出资情况区分不同,其他常见物品也都有规定。”
“总之,清朝的民事制度大致是公平完善的,但是因为行政监督不到位,法律没办法被准确执行,所以当时的吏治也颇为黑暗。”
“同时,因为法律和税收的复杂性,当时的地方官员至少要配备钱粮师爷、刑名师爷各一名,如果不是科举进士当的官,还要配备文书师爷,还要支付衙门中一些吏员的工资,还有所谓的冰敬和炭敬,当官的开销颇大,没有家底的话,靠俸禄实在是运行不了。”
“在这种大环境下,富有改革精神的雍正帝提出了‘火耗归公’的想法,这就是我们后世所说的养廉银。”
第151章
“火耗归公的意思是什么呢?首先需要解释什么是火耗。”
“火耗是指在金银的冶炼过程中损耗的重量,也是向百姓征收的一种杂费。”
【啥玩意儿?国家征收银钱,居然还要额外征收一笔火耗?】
【是因为很多百姓拿出来的银子纯度不够吧?】
【不管怎么说,纯度不够就多收纯度不够的人的银钱,怎么能所有人的都收?这不是逼着人拿劣质的银两交税?】
【何止,古代如果规定要用银子交税,那铜钱来也是不认的】
【啥玩意儿?都是钱,还分三六九等?难道我交税只能用银联不能用现金了?】
【别说,现在还收现金的却是很少,也是为了减少贪腐的空间】
【收税的都是普通小吏,怎么可能能够贪腐?】
弹幕这么说着,伍爱华正好说道:“古代的贪腐是非常严重的,税收又是贪腐的大头,所以类似火耗这种经常会被地方的官员滥用。”
“因为地方的官吏对于火耗可以自行进行评估和征收,所以要么怎么说阎王好惹,小鬼难缠。”
“基于这一事实,火耗归公的改革其实就是将火耗归纳进国家的税收收入,不再给地方官员自行决定的权力,减轻民众不必要的负担,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朱元璋听到这里就拍大腿,赞同道:“这是个好主意!”
只要自己的皇权和百姓都受益,官员受害,朱元璋那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但是一味的火耗归公,只会引来地方官员的反感和敌对,毕竟大家都是要吃饭的嘛!现代人找工作都盼望钱多事少离家近,古代人当官,除非是京城人可以在老家做京官,不然都要背井离乡,讲究官员不能治理自己的家乡。”
“离家近这个好处已经没有了,雍正对于官员的业绩要求也比康熙高,事少也算不上,那还能让人卖命的就只剩下给的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