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面,一方认为妻杀夫,应当重罪,因为是报父仇,其情可悯,所以绞刑即可,不应凌迟,一方认为丈夫杀死岳父的时候就已经满足义绝条件,两人应当不再是夫妻关系,按照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父报仇判决,不应死刑应徒刑,第三方认为妻子孝感动天,应该旌表其大义,无罪释放】
【请问,这样应该这么办?】
【好问题】
古人都琢磨了起来。
一派人带入了老婆为了老丈人要杀死自己,一派人带入了女儿为自己报仇,顿时争论的不可开交。
眼看弹幕都乱七八糟了,提出问题的人继续问道:【这种是直接杀害,又如果丈夫和妻子父亲是政敌,陷害妻子父亲导致他死亡呢?如果不是陷害,就是党争呢?如果是岳父确实有罪确有其事,但是所有人都这样,比如大家都贪污,就岳父被丈夫揪着不放找到证据害他斩首了呢?】
“不是,这人哪有那么多假设啊!”古代学子都觉得崩溃。
崩溃是正常的,毕竟他们只读圣贤书,可不学怎么判案。
眼看着弹幕热闹了起来,伍爱华会心一笑:这追问水平,有现代老师随堂提问的风范了。
伍爱华没有过于关注已经开始吵起来的弹幕,继续说道:“清朝的地方司法机关分为知县、知州(知府)、省提刑按察司、总督巡抚四级审判,四级都没有意见,才会把审判意见报送给刑部。”
“但是这个模式有一个缺漏,就是京城没有总督和巡抚。”伍爱华笑。
“所以京城的案件都是给到东西南北中五城察院,但是徒刑以上罪罚的案件会送给刑部定案、治安问题由步军统领衙门审判。”
“除了这些之外,清朝还有特殊的司法机关,包括宗人府,用于审理皇族宗室的案件,慎刑司,负责审理宫廷内的案件,理事厅,负责审理满人的案件,理藩院,负责蒙古、藏族、回族地区的案件。”
“以上大概就是清朝的司法机构,可能有人听到这里就要问了,知县知府和总督巡抚他们要审理那么多案件,忙得过来吗?”
“这就涉及到了明清司法的专业人员——师爷。”
“在清朝,只要不是穷到叮当响,地方主官司必须要养一个政务班子的,之前我们也提及过,其中就包括刑名师爷。”
“一般情况下,师爷会给出判决的结论,知县知府看过后只要觉得没问题就会直接采用。”
“当然,知县和知府、总督、巡抚能不能看出问题,那可真不好说,毕竟古代也不乏师爷和胥吏勾结改判决结果的情况。”
“毕竟只要说法说得过去,上面也不会太过追究,毕竟专业的事,他们也只能听专业的人的判断。”
【有点离谱】
【但是想到是明清,又觉得好像没那么离谱】
【他们就不能像唐朝那样,考个明算科、明法科什么的吗?】
“清朝和明朝一样,是允许老百姓去告御状的。”
“告御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皇帝、王爷、皇子、高官出巡的时候,直接拦路跪在车架前控诉冤屈,还有一种是敲登闻鼓告御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