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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朝朝马上就去了微博,并问:“你发微博了啊。”
向野:“随手一拍。”
点开一看,文案内容是“鸠占鹊巢的某人”。
画面是蒋朝朝独自一人在看着电脑屏幕打字。
某人随手一拍够会拍的,照许恒志的话说,向野的镜头有感情。
蒋朝朝有时候都觉得,向野把他拍帅了好多。
转头,蒋朝朝回复许恒志:「你看着说吧」
许恒志:「看图说话?这么考验我?」
许恒志:「算了我还是编编吧,不给你俩惹麻烦」
蒋朝朝:「你人真好,到时候表演结束我请你吃宵夜」
许恒志:「你人也真好,我要吃海鲜」
因为要表演,最近蒋朝朝每晚都会在向野的家里再多练一会儿琴。
今天也不例外,不过也特别,因为今天助理把他演出的衣服寄过来了,他就穿上试试。
所以向野洗完澡,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
蒋朝朝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红色领结,在阳台鹅黄色的灯光下,微微晃动着身体,拉着小提琴。
好像时光回溯,很久之前,向野也这样看着他。
那时他站在只有一个人的舞台,一束灯光只给他一人,而向野淹没在人群中,只是万千欣赏他,给他喝彩的其中一个。
如今的蒋朝朝就在他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好似有什么变了,又好似什么都没有变。
在向野眼里,蒋朝朝永远闪耀。
这首曲子拉了多久,向野就拿着空杯子在客厅站了多久。
站到蒋朝朝恍惚觉得有些不对劲,才转头发现昏暗的客厅里有个人。
“嗯?”蒋朝朝疑惑:“你洗完啦。”
向野这才走过去:“很好听。”
蒋朝朝失笑:“我不是每晚都拉嘛。”
向野迈过这个回答,自说自话:“很帅。”
蒋朝朝低头看自己的衣服:“我也觉得。”
向野摸摸蒋朝朝的头发。
不够,再捏捏蒋朝朝的脸。
向野:“我爱你。”
蒋朝朝失笑:“你很突然。”
不过蒋朝朝已经习惯了向野的突然。
向野又说:“我想听那首曲子。”
蒋朝朝按理来说是听不懂这句话的,但他的脑子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和向野同频了:“你第一次见我时的那首?”
向野因为蒋朝朝的才对,笑了起来:“嗯。”
蒋朝朝:“好!”
月亮悄悄升了起来,不刚不好地落在蒋朝朝的肩上。
也正是这个时候,蒋朝朝转过了头,两人相视一笑。
像很多次那样,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