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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芸芸,置身苦海,站在高处总会让人产生一种脱离尘世间的感觉,向下望去尘海茫茫,人如蝼蚁,如棋子。
既然人如蝼蚁,就总要有一个高于蝼蚁的存在才能衬托出蝼蚁的渺小;若人如棋子,则世间为棋盘,须有人握棋在手才能维护天下的稳定。
时玄兰便志向在此,他所想要的,就是一个尽在掌握之中的天下。
昔年他设计陷害春风殿的前殿主宋篾,再然后引发蓟州灾荒,培养明月夜,到如今追杀陆绯衣,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要成就大业的基石而已。
而其中最大的变数就是明月夜。
活人是很难控制住的,只有死人才能永远听话,但世界上有些人死了,身上的那份灵气也就不在了——恰好,明月夜就是这一类人。
时玄兰决定不杀明月夜,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这个孩子是他一手带大,他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并且他有着足以傲视天下的天赋,若加以培养,那将是自己最好的武器。
可这个武器背叛了他。
当年,江湖萎靡,宋篾临死,陆绯衣还是个毛头小子,其他江湖势力如温水中的青蛙,只需要慢火熬煮就可食肉喝汤。
可这时候明月夜于晚宴之上借酒拔刀,一刀刺入自己的胸膛,宴会之上血流如注,他则立于悬崖之上,整个得意楼的人都没能拦住那纵身一跃。
——时玄兰亦然。
悬崖之下是一条大河,人落入其中,尸骨都没能找到,但二十四桥却没有落下去,它停留在了悬崖边上,好似在无声的挣扎。
死也不会带上你给的东西。
时玄兰沉思了很久,捡起刀,下令为这位义子建一个衣冠冢。
冢立于花海之间,每到月半,月光便如银绦落满了花海与孤冢,每年的那一天时玄兰都会带着人去扫墓,但他的内心并不因此感觉到悲伤,只是遗憾而已。
事情过去已经九年,想起这件事时他的内心已经平静了许多,直到明月夜再次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时玄兰似乎早就料到了他没有死,只是未曾料到他会与春风殿那位新殿主待在一起。
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时玄兰本来对陆绯衣的印象就不好,眼下更加是厌恶至极。
当年陆绯衣醉酒闹事闯入得意楼的花海,扛着铁锹撬开了明月夜的坟,什么都没发现后就大笑着要去杀人。
时玄兰知道满楼之中,他要杀的人不过自己而已,然而一个毛头小子却不配让他亲自动手,于是便让手下人去解决他。
若不是宋篾再次出现,陆绯衣早就死了,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宋篾的死期提前了,否则再挣扎个几年不是问题。
当时只觉得此人幼稚,可笑,然而如今知晓他与自己曾经最趁手的刀待在一起,那种可笑就化作了愤怒,仿佛被猪拱了自己尽心培育的白菜一样,一切暗藏在水面之下的东西好像气泡一般浮现了出来,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陆绯衣对明月夜早有预谋。
这只小野狗。
早、就、在、觊、觎、他、的、孩、子。
数日之前时玄兰终于与秋月白会面,在他的眼中,上策是秋月白与自己回去,中策是秋月白选择自己走掉,如此这一场游戏就变得单纯了起来,只肖二者角逐便可——最下策才是秋月白选择回去救陆绯衣。
令人没想到的是,他的好孩子偏偏就走了这一个最下策。
真是令人始料未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