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毕那年暑假是方添韵最难忘的日子。
她被赵曼拉着去参加高中校友聚会,恰好和刚留学回来的沈司珩打了照面。两人七年没见,褪去少年青涩,侃侃而谈,不久就确定了关系。
他们约着一起去看电影,回来的路上总会下雨,但是到了第二天清晨,雨又停了,接着一整天都是水洗般清爽的空气。
说起来,今天还算一个小小的纪念日呢。
方添韵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工作群昨晚的聊天内容,看到她救回来的那只小狗安然无恙,心情轻松了许多。
香油煎蛋的香味勾着味蕾飘来,她穿好拖鞋,揉了揉还带着些许睡意的眼睛,走向厨房。
沈司珩今天难得没上班,已经在备饭了,刚炸出来的油条滋滋冒着油花,金灿灿的,卖相跟早餐店的一模一样。
“我的最爱!”她困意全无,捏起一根,被烫得直呼救命。
沈司珩拿筷子夹走,“洗脸刷牙再吃早饭。”
“好吧。”
等她洗漱完回来,餐桌上已摆好汤菜油条和水果,十分丰盛,而且只要沈司珩不出差不加班,早上都是这种标准。
拥有全能男友,真是幸福指数翻倍呀!
沈司珩帮她盛了碗汤,扬几勺散热,“基地搬得怎么样,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吗?”
“搬完了,就差收拾。”
“这么快?”
“嗯呐,有……”方添韵忽然顿住,改口,“有那么多同事呢,当然搬得快。”
沈司珩似乎因为停顿微微蹙眉,他目光在方添韵脸上流转,过了半晌恢复平静,“中午能抽出时间吗,我带你去买新衣服。”
“我衣服蛮多的,不用浪费钱了吧。”
“今年夏天我还没给你的衣柜添新呢,衣服是必需品,不能省。还有,晚上要去见我那个老同学,必须准备得隆重些,”沈司珩把温热的汤端给她。
方添韵抱怨:“那我岂不是还要化妆,好麻烦。”
“虽然我的添韵不打扮就很漂亮了,但是……”
“我知道,女朋友在外的形象是男人的第二张脸,”她接住剩下的话,无精打采妥协:“看在你辛苦做早饭的份上,我就好好打扮咯。”
沈司珩亲亲她的脸颊,“我中午去接你。”
“好。”
从他们在一起,沈司珩就隔三差五送她各种礼物。
还是沈家公子的时候,送衣服包包,在拍卖会拍到的珠宝珍藏品之类的,不夸张地讲,但凡她提到的,没有沈司珩买不到的。
离开沈家后,虽然经济方面不如从前富有,但他依旧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给方添韵最好的。
他是说过心爱的人要用金子和爱灌溉才能像花一样开得艳,但今天买衣服这阵仗,怎么比她头一次去沈家见长辈还要隆重?
不光如此,他甚至特意带方添韵去朋友的店做妆容?!
说到化妆,她刚毕业那会儿还能抽点时间倒腾,但工作一忙起来,每天素面朝天最方便,渐渐地也就省了。
只有碰上正式场合,她才捯饬自己。
方添韵看着桌子上一层又一层的化妆品和工具,忍不住打退堂鼓,“我下午要收拾办公室,一出汗,妆就花了,现在化不合适吧?”
ranen翘着兰花指推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放心,我化的妆防水防汗,你就算去游一天泳都不会花。”
“这么厉害?”
沈司珩站在身后,双手撑着椅子,“ranen是专业的,把一切交给他,你放宽心。”
方添韵看向镜子中洗干净脸做完护肤打底的自己,有些茫然。
ranen观察她的三宫五庭,不吝啬夸赞:“你底子不错,稍微打扮一下就很显气质,但浓妆更能放大脸上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