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士兵们也会在这里训练。
训练完毕后,他们会接受经验丰富老兵们的指导。
林登的商队现在没有出行的打算,平时里就都以训练为主。
这样长期训练出来的士兵,才堪称得上是精锐。
“鱼肉好吃!”
跟着圣地亚哥来到白猫堡的小孩兴奋的叫道,以往跟着圣地亚哥捕鱼时,他也没少吃鱼肉。
可圣地亚哥的厨艺不行,鲜活的鱼,被他草草的弄熟,就当作食物。
从小吃这种食物的小男孩,甚至以为鱼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
他也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鱼。
林登还没有开吃,寻常的鱼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胃口了,他决定把这头巨鳗烤熟了吃。
几个农妇都为难的看着林登,最后还是一位有过烤全羊经验的大叔,提出了建议。
“大人,挖一个大坑,把鱼包裹上树叶和泥巴,埋在土里,上面烧柴火,这样烤出来的鱼香死了。”
“那就切一块试试吧。”
看林登采纳了他的建议,其他人也都纷纷献策。
一条十米多长的大鱼,就这样被分成了数块。
有被凯特琳大妈扔进大锅炖煮的鱼头。
还有埋在土里烤的鱼尾巴。
甚至还有几片被生切了,再简单浇上料汁的生腌吃法。
为他们的做法引导,林登想到了最好吃的酸菜鱼。
他从鱼腹部切成了很多块柔软的白肉,又找来辣椒和农民藏的酸菜。
酸菜这种东西,还是北境最多,不过随着利萨拉德这样的北境人南来,南省的农民们也学会了制作酸菜。
而且南省不缺食盐,做酸菜的原料方便很多,所以林登还是能找到的。
随着酸菜鱼在锅中翻滚,香辣的味道已经袭入了人的口鼻。
林登感觉到鱼熟了,也顾不得烫嘴,忍不住捞出一块叉起来品尝。
鲜美的鱼肉浸入了酸辣的味道,吃起来十分的开胃。
而且似乎是魔力滋养的结果,巨鳗的鱼肉十分的绵密紧致,吃起来弹性十足,不亚于上好的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