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袁无欲杀了十几只火鸡,连朱琳泽都吓了一跳。
火鸡的个头和力气朱琳泽很清楚,那东西体长一米,重二十几斤,最关键的是脚有两指,爪甲锋利,能伤人至死。没想到仅有七岁的傻憨憨居然杀了一窝。
看着无欲手臂上、脸上满是抓伤,朱琳泽是既后怕又有些心疼,沉默片刻,他刮了一下‘小魔王‘的鼻子,抬头对袁有容笑着吩咐:
“没关系,让炊事班全烧了,留下够我们吃的,其他全送到军械处去,让他们也打打牙祭。”
“哥,你不能这么惯着她!”袁有容娇嗔一声。
“去吧,听话。”朱琳泽摆了摆手,语气难得的温柔。
“哦。”见到朱琳泽那柔和的目光,袁有容立马气就消了大半,她瞪了一眼咧嘴傻笑的妹妹,转身去了后院。
“无欲,别听你姐姐的,我支持你。”尼莫朝着小女孩捏了捏拳头,火上浇油地鼓励道。
“尼莫,我饿了,你手脚麻利,也去后厨帮帮忙。”朱琳泽借着理由把尼莫支走,她要在这,没法教育。
“好嘞!”尼莫笑得眉眼弯弯,如风一般,消失在了客厅里。
朱琳泽找出一块巧克力塞给傅眉,让他自己玩。随即把无欲叫到身旁,边给她梳理乱糟糟的头发,边问道:
“和哥哥说说,为什么喜欢杀小动物?”
感受到朱琳泽眼中的温暖与关怀,袁无欲紧绷的心渐渐放松下来。
她沉吟片刻,小嘴微微撅起,认真地回答道:
“看到血,无欲心里就会涌起特别的感觉,是既害怕又兴奋的那种。
而当我杀死小动物时,觉得自己变得好强大,可以掌控生死。
无欲喜欢这种强大的感觉,这样以后就可以保护哥哥、姐姐还有大伯,还能帮父亲报仇。”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朱琳泽表扬了一句,心里稍安,不管怎么说,孩子出发点是好的。
想了想,又问道:
“杀了之后呢,你又做了什么?”
“自然是扒皮取肉啊,我看尼莫姐姐的族人都是这么做的。”说着,他从怀里摸出一把小匕首,自豪地说道:
“无欲现在能把火鸡的皮完整剥下,上面不带一点肉丝。
另外,心肝肠肺我都能剥离出来洗干净,比那些蛮族的孩子强多了。”
果然是被阿帕切族的小孩带歪了啊……朱琳泽憋着一口大槽吐不出来,整个独立团十岁以下的汉族孩子就只有袁无欲和傅眉,他又不能阻止无欲和阿帕切族的孩子玩。
沉默片刻,朱琳泽收敛了笑意,肃然说道:
“哥哥总结一下,你看对不对。
首先,你杀小动物是想变得强大,以后可以保护家人。
其次,你看见红色的血液会兴奋,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对吗?”
“呀,哥哥好厉害,对滴,就是这样。”袁有容露出小虎牙,不断点头。
朱琳泽长吁一口气,点了点头,随即开导: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厉害,最伟大的是什么人吗?”
“知道,就是哥哥这样的。”袁无欲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真是个小机灵。”朱琳泽揉了揉小姑娘的头,随即笑道:
“你说得不对,这世界上有两个职业是最崇高的,一个是医生,也就是郎中,一个是教师,也就是先生。
医生可救人无数,而先生可以启迪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