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算有心效仿口红小王子,也怕吓着这里的老百姓呀!
陶婆子惊得合不拢嘴。
“那番邦的老年妇人,竟也会涂粉抹胭脂不成?”
江易点点头道,“岂止番邦的老年妇人涂粉抹胭脂,在咱们大晋朝,那些富贵人家的老太太,想必也是少不了要好生打扮的。”
陶婆子偷瞄着那一套的口红,心里在琢磨哪支是给老婆子用的。
却腼腆笑道,“我这样的婆子,哪里好学富贵人家的老太太呢!”
于二娘也笑道,“陶婆婆,姐夫的意思是,咱们先好生试试,用得没什么差错了,再去卖给那些有钱的人家。”
姐夫的顾虑倒是没错的。
这新奇物件看上去还自带小机关,比普通的纸壳子胭脂盒要精巧多了,要是用起来真的像番商说的那般好,肯定都是要卖高价的。
但能花得起高价的女子,也必然对用在脸上的胭脂水粉有些挑剔,一个弄不好,别没挣到了钱,反而惹了祸事上门了。
三人闲谈一番,吃过了晚饭,二人拿着口红和香水等物去了后院。
于二娘趁着外头还有光亮,挑出了颜色发棕的口红。
“陶婆婆,这支怕就是适合你这年纪用的。你且试试看?”
陶婆婆接过那支棕红的,却没敢动,先怂恿于二娘。
“二娘子年轻,先试试呗?”
于二娘的男人才死了没多久,算起来是不该涂脂抹粉的。
但她男人病了半年,因为家事于二娘跟夫家闹得简直是誓不两立。
而且今儿于二娘去了曹家,曹婆子也提过一嘴,说乔二嫂三嫂两个上曹家想于二娘是守不住要改嫁这才离了乔家的。
这般恶心的夫家,就算本想守孝,于二娘也没那个心思了。
就认真地在四支里挑了个淡粉的,对着铜镜,小心翼翼地涂在嘴上。
这一上嘴,就发现了不同。
这口红竟像香膏一般润滑,颜色又鲜亮,看着只是淡粉的,涂到了嘴上却显得格外粉嫩好看。
陶婆婆眼睛一亮,“啊呀!真好看!涂上这个,这脸色都亮了许多!”
说起来于二娘丧夫从夫家出来,回娘家也回不成,得亏姐夫收留不然就没地方去了……在刚来到江家的时候,面相晦暗形容枯瘦。
在江家住了几日倒是缓了过来,可这嘴唇还是没啥血色的。
这个口红只一涂,就改了气色,可不是实在的好物?
于二娘仔细照了照镜子,嘴角忍不住微弯。
“那番商倒是没哄人……这可真是好东西!”
“婆婆你也快试试!若是不会用,我来帮忙?”
陶婆婆躲闪了两下,只好应下,神情紧张地凑在镜子前,哆哆嗦嗦地在上下唇上点了几点。
“咳,这半辈子都没碰过什么胭脂水粉,没想到,老了老了,倒还有福气用上番邦的东西了……”
陶婆婆一边嘀咕,一边抿抿嘴唇。
这番邦口红如此稀罕物,又是小小的一支,她哪里舍得用得那么费,只点上几点,匀开是个意思罢了。
瞬间,她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呆了。
原本她就是个普通的打杂婆子,脸有皱纹,肤色青黄,眉眼下垂,嘴角耷拉,平时无事的时候,自己也懒得照镜子,怕是连自己生得什么样子都要忘记了。
但这会儿,镜子里的妇人,嘴唇朱红,微弯带笑,衬得眉眼也清楚生动了许多。
怎么看,都算是老妇人里头面相还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