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孤身北的五年,在没遇见厉皓轩之前,心里便是这样告诫自己的:童诗,再忍两年,只要两年,到时候你全身的细胞都不会在有宋辞的记忆了。
然而,越是这样安慰,童诗在一次次的那些关于宋辞的不期而遇的回忆中,变得越来越不笃定。
可能,科学的确是有这样一个研究。
但是,却是有BUG的。
这个BUG在于逻辑,这七年时间,需要从头到尾都不曾有任何关于过去的回忆。
比如,她在三年半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过去,那所谓的七年,就要从三年半的时候开始计算。
总的来说,这是一件千锤百炼,且很不划算的事情!
时而久之,发现这一点的童诗,就再也不信什么七年科学一说,知道现在从厉皓轩口中听到这个理论。
细胞是没有思想的,可是人有啊!
科学家用一个或者一群细胞做实验,自然忽略人类才有的思维活性,所以……七年全身的细胞都换从头到尾换一次,可能是科学的,但却不是实际的。
说白了,就是不接地气了,只存在那种科学状况中,而不会存在于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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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酒店的路上。
童诗算了算在咖啡馆时间,她发现厉皓轩只用了十分钟,就将过去交代的差不多了。
但他交代的那些,就像她写一本书时,列出的大纲是一样的,其他的细枝末节,并没有。
不知道感想是什么样子的,只觉得有点糟糕,糟糕到没有任何游玩的心情了。
先前,她甚至还想过,要是他男票的过去有什么闪光点,一定要牢牢记住,以后写文什么都可以用上。
可是真正听过只有,写个屁文啊,用个屁啊,以后都不想敲一个字了!
“在想什么?”厉皓轩感觉到童诗的沉默,那种沉默让他难得出现一种心慌。
即便他极尽轻松地坦白了他的过去,却总觉得哪里好像不太对。
小丫头的反应,跟他预想过的无数种都对不上号!
“在想人生。”童诗这话说的忒大了。
大的让厉皓轩想笑:“这么深奥的问题,能想清楚吗?”
“想不清楚难道就不想了吗?”童诗抬眼看他,然后将头靠在他肩上,说道:“有点,一会儿你抱我上去好不好?”
“好。”
……
酒店。
童诗躺在床|上,虽是闭着眼,却一直翻来覆去。
厉皓轩在外面处理文件,他似乎想要快速的将一切都处理好,然后带她出去玩,却不知她现在早已经绝了玩的心思了,只想快速的回北城找妈妈!
找妈妈——这事真没法笑话。
孩子多大了,遇到搞不定的事情和心情时,肯定会想起自己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童诗知道自己心里还住着一个小女孩,为什么不是少女?
因为少女不足以形容她心理小女孩的幼稚程度,幼女还才不多!
“是忍下来不尽兴的游玩,还是回家老老实实的待几天?”她想起自己可怜的尾椎骨,真真儿的觉得此行就是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