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诗看向那一团红艳艳的,仔细一看,发现果然是蔷薇,不是玫瑰。
“好吧。”
“谢谢姐姐,你真的好善良!”小姑娘千恩万谢地鞠躬,转身跑了。
童诗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小女孩的身影,,看到白色宾利车窗将下来一个小缝隙,很小的,依然看不到里面是什么人。
第六感让她产生一种认识车主的感觉,可是认识的话,为什么不下车呢?
正疑惑着,一个风姿绰约的西装男讲着电话走近宾利车,从钱包里拿出去一小叠粉红色钞票。
背对着,看身形并不是熟识的人。
路边。
“叔叔,太多了我不能收!”小女孩从一小叠钞票里拿了两张,剩下的要还给他。
骆峻笙一乐。
“收着吧,下次还会需要你的蔷薇。”厉皓轩看向星巴克床边,童诗怀中娇艳欲滴的蔷薇花衬得她的小脸格外的漂亮。
隔着老远,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好奇。
“真的吗?太好了!只要是逢年过节我都在这里卖花!哥哥只管来找我!”
“好。”
“哥哥再见,叔叔再见!”小女孩挥挥手,蹦蹦哒哒地离开。
骆峻笙一听这称谓,当即不爽了。
他长得有那么老吗?就算他哥长得好,显得嫩,也没有这么差别对待的吧,他明明比他哥年轻几岁好么!再说了,他长得也是帅裂天际,分分钟霸道总裁好!么!
星巴克里。
童诗在同性各种的目光里,欣赏那篮漂亮的蔷薇。
“随手就慈善了本小姐最喜欢的花,真是好人一生平安啊。”她小声自言自语,想冲出去,但不是为了求跟土豪做朋友,而是单纯的想看看车牌,可是星巴克里人太多,那点收到花的虚荣心……
稳住,这一刻你可是简简单单喝杯咖啡都能收到花的女神呀!
装13模式自动开启,童诗瞬间换上高贵冷艳的表情。
路边。
骆峻笙随手带上墨镜,不爽的拉副驾驶的门,拉不开。
“坐后面去。”
骆峻笙不满地拉开后座的门,关门的时候一并降下车窗,视线被星巴克窗前那一抹似火的红吸引住了。
他看了看走远小女孩,又看了看窗子里同样看过来的童诗,但离得太远,只能看出个大致,觉得有些眼熟。
厉皓轩缓缓发动车子离开。
小丫头应该会喜欢吧,不然也不会写到《原来》小说的原文里。
回到宿舍。
童诗将很久之前买的白玉花瓶从里到外的清洗,擦干净,非常素净的瓶身上有岁月沉淀下来的旧色。
当时在跳蚤市场一看到就十分喜爱,也没管什么材质什么典故,直接就买来了,也不便宜,两千多。
盛慈说她脑子被人砸了,不知道杀价,明明十分之一的价格都用不上。她过后也有些恼火,当即就冷落了花瓶。
时至今日,可怜的白玉花瓶终于结束了冷落期。
童诗将一整篮的蔷薇花修剪好,错落别致地放进花瓶里,欣赏了好一会儿,越看心情越好。
她喜欢蔷薇花,甚至将这种喜好写进《原来你也在这里》小说里:【我爱蔷薇,而你却是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