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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盛慈被霍斯宸送回剧组,宋辞去见客户,厉皓轩则被赶回公司,童诗带着乐小乐,开始火车头之旅。
逛和吃!
乐小乐是个挺讨喜的女孩儿,童诗很喜欢跟她相处,她甚至能察觉到她们身上相似的地方很多。
她不敢多想,毕竟,每个人的身体里百分之八十都是H2O,都是大同小异的加上一堆微量元素,算不得什么巧合。
就算是巧合,那又怎样呢。
童诗甩甩头,干脆拉着乐小乐去下一家店。“其实我自己平时逛街的时候,不怎么去商场,在附近的话,就去,不在附近的话,就喜欢来这条淘宝小巷,衣服很漂亮,设计感和面料都不错,不比大牌差哪去,还总能淘到意想不到的小玩意儿。”
乐小乐柔柔一笑,拿出去纸巾,帮童诗擦拭唇角的冰淇淋奶渍。“这五年,自己在北城,不容易吧?”
童诗一怔。“也是……我哥哥说的?”
“我在国外的时候,也一个人。”乐小乐落寞地低头,看不清其他的神色。
“不是已经过去了吗?”童诗笑起来。
“真的过去了吗?”乐小乐抬头看着她,目光中好似有看不清晰的含义。
很……深远!
这世界上所有的污秽在这一双几乎跟童诗一模一样的眼里,好像都无法遁形。
一时间,童诗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甚至,她总觉得乐小乐的这句话问得看似简单,其实是意有所指。她不想把人想的太复杂,但……难道乐小乐知道她和宋辞的过去?
不可能!童诗心里直接摇头否认。
“当、当然过去了!你看,我毕业了,你也从国外回来了。那个什么,表嫂,英国好玩吗?我最近准备和我男票去旅行,欧洲好吗?”她随口胡说着,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两个陶瓷的钥匙串。
一款是领带,一款是口红。
做工很精致,色彩搭配的很好,感觉很适合她和他男票,她送厉皓轩领带,厉皓轩给她买了炒鸡多口红!
“哎,表嫂,你看这个好不好看?”相处了几个小时,童诗已经能从善如流地对乐小乐叫出“表嫂”这个称呼了。
“童诗妹妹,你眼神怎么这么好啊?好漂亮精细的情侣钥匙扣啊!”乐小乐竖起大拇指。
童诗一下就看明白,她脸上的神色写着“我也好喜欢”几个字了。
想着,她叹口气。“老板,这个怎么卖?”
“一对一百二!”
“太贵了,五十!”
“一百!”
“五十五!”童诗开始杀价,乐小乐拿着那两个钥匙串,彻底蒙圈了。
“九十!不能再便宜了,再便宜我就赔了,你看看这做工,这打磨这色彩勾勒!”
“六十,不能再多了,不卖我们可就走了啊!”童诗拉着乐小乐要走,后者明显还有不舍。
“别别,七十你拿去,最低价怎么样?”老板急忙拦住。
“就六十!我们还要坐公交车回学校呢!”童诗有些心动,但依旧很有原则的摇头。
老板一看这小丫头精明的很,俨然是淘宝街的常客,当即也不跟她墨迹了。“给给给,交钱!六十!哎呀我都赔钱,你以后多来呀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