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
“曹大少!”
“广宇!这边!”
凌风刚要开口,便听到一连串的呼喊声。
定睛一看。
这不是他初中的那群老同学吗?
“老曹,这次去北疆面试还顺利吧?”
说这话的人,是一个长相粗犷的男子。
凌风记得他叫罗勇,初中时候,他父亲是道上的老大,所以在学校里也是不可一世,跟曹广宇臭味相投,两人关系最为要好。
“你这话说得,曹少可是学霸一个!他去那什么翔安集团,那都是屈尊了,还不是手拿把掐?”
说这话的人,是一个长相阴柔的男子,长得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
这人,叫张安生。初中时候,与凌风同样家境贫穷,是曹广宇的狗腿子之一。但不一样的是,他是主动成为曹广宇的狗腿子的,这些年一直不改初心地巴结着曹广宇。
“行了,咱们别在这傻站着了,找个地方给广宇接风洗尘吧。”
一道温婉的女声响起。
她是凌风初中时候的班花,林婉晴。当年,凌风还暗恋过她好长一段时间。
这些年过去,她倒是长得越来越动人了。
曹广宇看到她,眼神也不免有些蠢蠢欲动。
“这不是咱们班上那个谁吗?!凌什么来着……”
突然,罗勇看到凌风,大呼小叫道。
只是,迟迟想不出来凌风的名字。
“凌风。”
林婉晴看了一眼凌风,说道。
“对!咱们班上出了名的窝囊废!”
罗勇一拍脑袋,终于回想起来。
凌风眉头一皱,准备无视他们离开。
“诶诶诶,怎么就要走了?虽然你看起来还是跟以前一样落魄窝囊,但是毕竟老同学一场,我们是不会嫌弃你的。既然这么巧遇上了,就一起聚聚吧。”
张安生笑着说道。
没有凌风在场,怎么突出他们现在日子过得有多么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