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萝瞄了一眼江书墨离开的方向,凑近白晚压低了声音,“那可不一定,我已经让何平找人查过了,江书墨可能是……”
“久等了,家里没什么好酒,两位凑合着喝吧。”江书墨突然出声打断了蒋萝的话,手里拿着一瓶颜色漂亮、口感甜润、后劲却很大的朗姆酒。
回到桌上,他面不改色的将酒给他们一一倒上,到了白晚这里却被她自己接过了酒瓶。
江书墨拿来的这瓶朗姆酒,色泽金黄,酒味浓烈,芬芳馥郁,。
但白晚知道这种酒喝的时候不觉得,后劲很大,一不小心就醉了,所以她只给自己到了半杯装装样子。
蒋萝完全是人逢喜事,什么也不管了,拿起桌上满满的一杯酒,“书墨啊,老太婆今天高兴,来陪我喝一杯,晚晚以后就是我的女儿了,你可要有分寸。”
看似随意的话,却让江书墨听出了几分意思,抬头对上蒋萝的视线,坚定的点了点头。
不愧是何总夫妇,聪明绝顶。
举起酒杯的江书墨脸上带着一丝笑,极浅。
暖黄色的灯光射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折射出饿光线淡淡的映着他硬朗的五官,线条立体不粗狂但也不阴柔,眉眼间有着岁月积累的深沉。
白晚坐在他的对面,不禁打量起他,第一次觉得他眉心的一小点淡淡的黑痣分外好看。
握着酒杯的手指修长白皙,骨骼生得极好,包括中指的那一小块老茧杜透着精致二字,白色的衬衣袖口上一颗袖扣随着他的动作闪烁着银光。
她曾经在江小白问起爸爸是时说过,江书墨绝对是她见过穿白衬衣最好看的男人,干净清爽又气度矜贵。
他的眼角有一道微不可见的细纹,当他的眼底漾起笑意时才会露出来。
这让白晚想起他已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麦可可曾经说过,二十岁的男人是普通产品,三十岁的男人是精致产品,四十岁的男人就是极品了。
那么三十多岁的江书墨是在一步步往极品阶段过渡。
白晚正盯着他出神,没想到江书墨会突然回头,对上他望过来的眼神,冷不防的惊了一下。
白晚有些慌的移开眼睛,拿起举杯呡了一口,然后听到他低沉的嗓音:“小白,帮奶奶倒一下酒。”
白晚正准备自己动手,那边江小白已经拿起酒瓶给蒋萝倒上了。
路过自己时,又用小手扶着酒瓶往她杯子里咕噜咕噜的倒。
白晚刚伸手想阻止,蒋萝就打了一下她的手,“孩子这么能干,别打击他的积极性。”
对面的江书墨凉凉的看着她欲抬起的手,待蒋萝说完后后头,他脸上有是之前淡淡的笑容。 而白晚面前的酒杯已经满得一晃就能溢出酒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