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呆在家里干什么?去逛逛。”
逛逛是借口,她到底带我去哪?
“今天我还要上班。”既然她不愿意表达她真实的意愿,那我也跟着打哈哈就是了。
很显然,魔女被我这刻意的话堵到了,余光里看到她狠狠的的瞪着我。
放下杯子,不知她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大信封,牛皮纸的那种,扔在我面前。
里面的东西大概很多,因为跟茶几接触时发出了很响的声音。
“这是你的东西,还给你。”之后,魔女又回了窗台边。
不用看我也猜得出这里面是什么了。都是我送她的东西,确切的说,都是我们有意义的礼物。
我仍旧没做声,因为不想附和她的这种做法。但老坐着不动,似乎也不是一种好的交流方式。
索性,我伸手打开了信封,将里面的东西统统倒在茶几上。
手机、两个存折、车钥匙、几张信用卡、戒指(就是红宝石蓝宝石刻着两个人名字的)等等。有一张信纸,写了很多东西,还盖了一个手印。
这手印怎么看也不像是印泥的痕迹,倒像是血迹。
难道她弄破了手指盖了这么一个章。
我看了看魔女,并仔细注意了她的手指,没有创可贴在上面。
想想也是,盖个章也用不了都少血,拿针扎一下就足够了,从头到尾的读了一遍,我感觉她的这种做法的确是有些好玩儿,她让我远远离开这里,给我钱。理由就是我让她心烦,她没心情工作。
没有过多的考虑,我将纸条撕了,粉碎,扔进烟灰缸里。
她对我的这种做法没发表任何意见,甚至都没有抬眼看。
也许,在她的认为中,我就应该这样做。
坐在沙发上的,我考虑要不要接受她的要求跟她去逛逛,到底什么目的、?
“你到底去还是不去?”魔女有些不耐烦的打断我的思绪。
“去可以,但我有个条件。”顿了顿,我抬起头,向她说明我在认真的考虑。
“什么条件?”
“两个人继续在这个屋子里住下去。”我无意再去绕弯,索性直接点明利害。只要同居在一起,就能有更大挽回的机会,现在的魔女,我是不可能碰得了她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再次让她接受我。
魔女默默的思考着,可以看得出,打心里她并不愿意接受这个条件。
“再说吧。”她终于也抬起了头,算是硬生生的接受了我的这个建议。“但这不代表我改变主意了,你心里有数就行了。”
对于她的这种倔强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因为在没有经过这些事情之前,我们在平日里的沟通都是相对和谐的,当然不可排除的就是很多时候她都在迁就着我的一些决定,尽管那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琐碎事情,即便真的擦出矛盾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在这件事情之后,我才真正算是了解了她的倔强和决心远非我了解的那么深刻。
所以,对于魔女的这句话,我并没有做任何的回答,算作是默认,因为此时我所考虑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先要满足她的要求再说,跟她出去转转。
我把桌子上剩下的东西重新装回了那个大大的信封,起身送到魔女面前。
“我不要,都还给你了。”说完这些,她独自走开。
有些幼稚的倔强,我这么认为她。
不管如何,信封里的东西我放进了她那大大的挎包里,也许她知道,也许她猜到。
她带着我去了郊外,那个她说的别墅,我进去。
满目狼藉,全是残渣碎片,她从包里拿出一沓照片,我拿过来看。是这个别墅的东西没被砸烂之前的照片,有我们的婚纱照,有我们甜蜜的蜡像,有浪漫的心形装饰,有写着白头偕老的彩灯。
我的心,在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