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城在秦国一直都是多灾多难的洲城,年年水患找不到补救方法不说,今年还闹起了蝗灾。
秋收未到,以万计数的蝗虫席卷扈城,令百姓们一年的劳作打了水漂。
官府衙门仿佛习惯了扈城的自然灾害,没有贴出告示,也没有开仓放粮,更加没有安抚百姓。
总而言之,就是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富贵人家倒是不用愁,有吃有喝,跟往常并无区别。
粮食日渐上涨,直到升上天价。
从一两银子二十升米的价格上涨到一两金十升米。
本就不富裕的农家买不起天价粮食,开始四处寻找出路,带上家里仅剩的口粮远赴他乡。
长长的大道一眼望不到头,冷风肆虐,卷起地下的黄土,似轻纱般笼罩整个大地。
“咳咳咳!”
数千难民吃力的行走在这长长的大道上,没有一人不是灰头土脸污秽不堪。
“姐姐,你说咱们能找到爹爹吗?”脏兮兮的瘦弱少年抓着身侧女子的手臂问。
女子虽跟其他难民一样,衣衫褴褛,脸上被泥灰掩盖,看不到本来的样貌。
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却是格外清澈透亮,仿佛山中的泉眼,瀑布下的小溪,能够非常清楚的映出人的五官神韵。
“会的,我们一定能够找到爹,所以自在,你一定要坚持住,不能倒下。”女子对上那张瘦的仿佛骷髅般的脸,不禁在心底哀叹。
前一刻她大吃大喝的吃完后义无反顾的赴黄泉,后一刻便成为了一个皮包骨的饿死鬼。
几次复生下来,林星雨总结了一个千篇一律的特点,那就是,作者从来没做过一回亲妈。
给她的身份不是穷的叮当响就是没地位的小可怜,要么就是刀口舔血时刻要保持警惕的美艳刺客。
并且,给出的任务一个比一个难,上一个任务至少还有努力的方向,可这一次,让她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无能为力的感觉。
丢掉女配身份翻身做女王,带着贼匪打天下,跟男主强地位,这不是茅坑里点灯——照屎(找死嘛)!
“姐姐,我不行了,咱们能不能休息一会?”自在抓着林星雨灰扑扑的衣袖,喘着粗气道。
林星雨回头望了一眼三三两两坐下休息的人群,点了点头,拉着少年走到大路边上坐下来。
“喝点水。”伸手将腰侧的水囊解下递给少年。
自在舔了舔干裂的唇瓣摇摇头:“姐姐,我不渴,你喝吧!”
林星雨看着眼前这个万分懂事少年的眼神越发的柔和起来:“乖,多少喝点,润润嗓子。”
他们从扈城出来,一路上除了经过一处不大的小溪以外,就再也没看到水源,因此,她身上除了此刻手中拿的这袋水囊以外,其他的水囊都是空的。
自在继续摇头,吸了吸鼻子道:“姐姐,一路上你总是将吃的喝的省下来给我,所以昨夜才会倒地不起,可把我吓坏了,当时我就想着,如果姐姐你就这么撒手追着母亲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直接找棵树吊死了去寻姐姐跟母亲,这样,咱们也算是一家人团聚了。”
林星雨板着脸低喝道:“自在,不许胡说,就算姐姐死了,你还有爹爹,只要与爹爹相认,他不会不管你的。”
从昨夜穿到这具身体上,她就了然了,这具身体的主人是饿死的。
从扈城一路步行到此,花了一个月多的时间,他们身上带的那点口粮早就吃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