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氏不知邵家是什么人,她也不关心。见宣平候老夫人这边有客人要来,她吃过饭后,就要告辞离开。
宣平候老夫人也知道,夏衿对邵家的大恩,不是轻飘飘一声“谢谢”就能报答的。邵家的人即便是回来了,也得先梳洗一番,然后带上礼物,登门拜谢,才显得尊重。以后更是要把夏家当亲戚来往,方是正理。所以她也不挽留,让萧氏和岑子曼送舒氏到了大门口,跟夏正谦和夏祁汇合。
“娘,我送夏夫人和阿衿她们过去吧。”岑子曼舍不得跟夏衿分开,悄悄跟萧氏耳语。
萧氏瞪了她一眼,转头对舒氏笑道:“我们就不多送了。待明儿你们安顿好了,我们再去府上拜访。”
目送夏家的马车离开后,她才得空训斥女儿:“你的亲事,咱们两家都议定了,只等择吉日下聘礼。这时候你不说避避嫌,还跟着一起去夏家。你就不怕别人嚼舌根呀?”
岑子曼嘟了嘟嘴:“哪怕我什么都不做,外面还不是有流言?阿衿在我这里住那么久,我都习惯跟她在一起了。她这一走,我心里空落落的,一个人呆着好没意思。”
萧氏瞅了瞅女儿,脸上似笑非笑:“要不快些把你嫁过去,以后你就跟她又住一个宅子了?”
岑子曼脸上飞起两朵红云,跺着脚道:“啊呀,人家跟你说正经事,你干嘛打趣人家!”说着转身飞快地跑了。
“唉,女大不中留啊。”萧氏在后面慢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跟在她身后的赵嬷嬷凑趣地接话道:“也是姑娘选了个好人家,即便出嫁了,夫人也不用担心。那夏家太太一看就是个极和善的;小姑子又跟姑娘好得跟亲姐妹似的;夏公子也一表人才,性情温和,对姑娘也极好。姑娘出了嫁,也必是跟在娘家差不多。”
这话萧氏十分爱听:“今天见到夏家夫妇,我就一直在心里感慨曼姐儿是个有福气的。彭家是个大家族,还是个书香门第,最是迂腐讲规矩。曼姐儿的性子既直又憨,去了彭家,暗地里还不知怎么遭罪呢。夏家人口简单,关系又和睦,再合适曼姐儿不过了。她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是啊是啊。那夏太太,说话柔声细气的,对我们下人都极和气呢。有这样的婆婆,姑娘只是多一个人疼爱而已……”这些管事嬷嬷们一路奉承着,陪着萧氏进了二门。
菖蒲和薄荷是跟着舒氏一块来的。不光她俩,连她们的家人也一块来了。先前夏衿忙着跟父母说话,忙着陪母亲跟宣平候老夫人见礼寒喧,直到上了马车,才有空跟两个丫鬟说话。
“姑娘,这是罗公子托奴婢给你带的信。”菖蒲见车厢里除了夏衿和薄荷,再没别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塞给夏衿。
夏衿怔了一怔,这才接过信拆开来,将里面的一张信纸展开。
“衿儿惠鉴:忽闻汝上京,晴天霹雳,如失魂矣。混沌几日,终决定上边关投军。如吾胜归,或能达成心愿,与汝有再重聚日。望善自保重,至所盼祷。骞顿首于灯下。”
信写得很短,寥寥几语。里面没有情深似海,没有海誓山盟。但夏衿却读出了罗骞于这十几个字后隐藏的无奈。
他这封信写在她上京后。那时候罗夫人已为他定下郑家女。他作为已有未婚妻的男子,不能对她再倾吐相思,也不能跟她盟约,让她等他归来。所以只能写这么些话语,传达深藏在他心底的意思。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慢慢地将信纸撕成几条,再装进信封里,递给菖蒲道:“一会儿把它烧了。”
菖蒲被她这一行为惊得目瞪口呆,口吃地道:“姑、姑娘,为、为什么把它撕了?”
“留着它干嘛?被人发现,又是一场麻烦。”夏衿淡淡道。
菖蒲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发现自己无言以对。
可不是么?夏衿是个未婚的年轻姑娘,身上留着一个非血缘亲属关系的男子的信,而且信中语言暧昧,这算怎么一回事呢?要是被人知道,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不要说罗骞能不能回来娶自家姑娘还是未知,即便他俩真能终成眷属,这种私相授受的行为,也是个把柄,以后婆媳不和了,没准罗夫人就会拿来羞辱自家姑娘一番。
这封信,还真是留不得。
“姑娘,奴婢……”菖蒲羞愧地低下头,嘴里嚅嗫着不知该说什么。
“行了,我又没怪你。”夏衿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她当然知道菖蒲为什么会这样。小姑娘对爱情总是怀着满心的幻想与憧憬。像这种,一个男人为了个女人,不惜抛却自己的一切,上边关杀敌,博取功名的行为,听起来是那么的令人感动。即便是心冷如她,在听闻这个消息时,不也深深动容,有过一时的彷徨动摇么?
在菖蒲想来,她跟罗骞是有感情的,只是因为罗夫人的反对才不能在一起。如今罗骞为了她上了战场,她定然会感动得痛哭流涕,发誓一定要等他回来。即便他不能回来,她也会抱着他的牌位与他成亲,这才是完美的爱情故事,不是么?
王子与公子结婚了,但这不是故事的结局,这仅仅只是故事的开始。
为了她,或许说为了自己,罗骞一怒之下去了边关。可是这一去之下,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内疚,会不会担心母亲的身体呢?答案是肯定的吧?
既对母亲愧疚,等到他跟她成了亲,一旦遇到她跟罗夫人有冲突,他定然会劝她多忍忍,不要跟长辈计较吧?理由是:他都为了她上战场了,她就不能为了他多忍忍,包容一下他的母亲吗?
小事忍忍,大事呢?一次忍忍,两次三次呢?
罗夫人又是个性子固执且脑子糊涂的。
想想那画面,她就不忍看。
她重活一遍,不是来作低伏小,委曲求全的。
恣意畅快,快意恩仇,才是她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