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