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的小卖部,和那个角落,就成了我放眼看世界的地方。在那里,我逐渐认识到从没去过的“远方”。
从那里我读到原来早在1910年,上海就已经有咖啡屋和西餐厅,而在我脚下高中所在的那个镇里,都21世纪了还没有一间咖啡厅。
我看书的速度非常快。
而小卖部里大叔的那些书,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所以包书的透明软薄膜一般不会轻易撕开,是新书的凭证,才好卖掉。
好几次我遇到很想看的新书,但它们都一层薄。膜阻隔,我最终遗憾地把书放回去,然后带着些许遗憾神色离开。
但再后来,我发现能看的书竟然越来越多了!
尤其是新进的书,每一套总有一两本被脱掉了那层薄膜。
有一次,我去的比平时要早些,人还在门口窗边,就听见“嗤啦嗤啦——”薄。膜。被撕裂的声响。
我从窗外望进去。发现大叔正低头用刀片划着新书侧面,撕开那曾阻挡了我渴望阅读的塑料薄膜。
他边撕边叹气道:
“哎,卖不掉就卖不掉吧!书嘛,最终也是让孩子们看的,我看那个女娃娃那么喜欢它们,随她吧,一会儿应该就到了,我得赶紧拆完摆好喽…”
当时,我顿住脚步,吞掉眼角流下来咸水,摸了摸兜里最后的生活费。
我退到远处,擦干眼角后,站了几分钟后才笑着走进去。
那天,离开小卖部时,我第一次在一本书上花光了我一周的生活费,也是仅有的一次,我买了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当然了,日后我依旧每周都会去小卖部那个书摊那个角落。
不同的是,每次看完书,总会对大叔开心地多说几句:
“大叔,这周你的书挑选的很不错呀!”
“大叔,最近我的同学们都在偷偷传《三重门》和《梦里花落知多少》,以后你可以进这些书试试,买的同学肯定有!”
“大叔,最近有个叫沧月的很有名,最近同学们都在四处求购她的《血薇》!”
……
虽然有那个角落给我慰藉,但为了读到更多书,我还干过傻事儿。
我“偷”书,偷到被抓包。
也因此,认识了另外一个让我生命中再次感到温暖的少年。
偷书,起源是因为小时候。那时候,看到外婆村首富家小姑娘抱着《聪明的蓝精灵》被一群孩子孩子环绕着。
她穿着花裙子,故意用异于平时的声音给大家讲书中的蓝妹妹。
那天,我也上前竟听到入迷,等大家散去,我鼓足小小的勇气问她能不能借我看看,就翻看一眼就好。
我刚张口,就被她嘲笑了一番,她神气的眼睛,盯着我的脸:
“见不得人的小黑妮儿,还想和我比!还想看我的蓝精灵,你脸真大,做梦去!”
最后,我木木的回了外婆的小茅屋,我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那天,她要朝着我的脸上吐唾沫。
那口吐沫,仿佛吐到了我年幼的心口上,再也擦拭不掉。
从那以后,我想看书,从不敢再开口借。
不知不觉,养成了“偷书看”的习惯。
我“偷”书的范围很广。
偷过同班同学中熟悉的、不熟悉的;偷过通俗的、童话题材的、大人隐秘世界的。
偷过毕淑敏的《精神的三间小屋》、偷过阿城的《棋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