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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暗割(第1页)

第五十三章暗割

女人、护甲、枪

她是孤儿,从来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从来不去想为什么要活着,从她懂事的那天起,就是为了食物而奔忙,在她幼年的记忆里,凡是能吃的东西都是自己拼着性命尝试出来的,又或者是拼着性命抢夺来的,无论是哪一种,都会在她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她所在的世界,是一片废墟,钢筋是废墟中汗毛,水泥是废墟的皮肤,地基是废墟的肢体,而那些破烂的车辆与倒塌的电线杆以及各种各样的杂物则构成了废墟的衣衫,她,则是废墟食物链中丝毫不起眼的一小段,随时吃,也随时准备被吃。

当然,她很聪明,知道学习,学习那些可以获得食物的人是如何做事,在学会分辨什么人不会吃她,而什么人正是饥饿的状态后,她开始接近她认为安全的人并学习他们如何说话,交流,做事,这是她与许多野孩子的不同,那些野孩子最终只能成为废墟里各种怪物的食物,即使有机会长大的,也会成为野人,而不是高贵的荒原人。

早熟的她第一次吃到火烤的东西,那是一个老婆婆的,老人家在一栋冰冷的破学校的锅炉房里找到了她,她很害怕,但是老人的慈祥笑容感染了她,让她放心地和老人回到了那个温暖的小窝里。

老人家慈祥地摸摸她的头,说要给她烧点水,好好洗洗,转身进了里间,去准备柴火与烧水的破锅,而她则在小窝里随便乱转。

小窝在地下,铺设着干净的石头片,昏黄的油灯映照在光滑的墙壁上,墙壁本身也是粉黄粉黄的,两种颜色映衬在一起,就让她感觉很温暖。

凑到里间的门口,为她从里间的防雾镜上看到老人忙碌的身影,有些异样地转过身去,年幼的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几乎难以描述那种心灵的颤动。

没有多长时间,水就要烧开了,老人家在里面喊她进去,准备洗一下,她很乖巧地走了进去,然后用老人家干瘦如柴的身躯做了碗香喷喷的肉汤,四肢做成了烤**。

因为她看到镜子里的老人家,在不停地擦拭着口水。

那一年,她五岁。

后来她才知道,那里原来是一间战前被称为三温暖的地方,有无数烟花女子在里面为了取悦男人的**,出卖自身的一切,最终获得几张当时看起来十分重要的纸片。

有一天,她在老人的小窝附近拣到了一个快要冻死的婴儿,年幼的她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丢弃这么嫩滑无危险的小东西,在获得食物的兴奋感驱使下,她没有任何犹豫地将小东西带回了家,和以往一样烧水做东西吃。

这一次,她没下手,因为暖和过来的小东西看着她笑,笑的很灿烂。她决定等食物吃光再吃这个小东西,先养着吧,就好象废墟西北那边的那些人,总是养孩子,男孩子养到十岁就带着他们去狩猎,活下来的才算是那些人口中的‘汉子’,女孩子养到十岁就找几个男人享用一下,换取点食物,同样能活下来的自然也算是那些人口中的‘婊子’,有愿意要她的男人就花点食物领走,没人愿意要的也可以用身体找男人换食物。

那时的她已经学会了数到十以及分辨男女,所以经常为自己的性别庆幸,并且总认为只要熬过那一晚,躺几天后,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婊子’,不用为食物奔忙,总比那些第一次狩猎就被虫子、耗子什么的啃食的残缺不全的‘汉子’要好。

那一年,她七岁

等她到了十岁那年,那个孩子已经会叫她姐姐,并且自己走路和做点简单的事情了,还好那几年她运气不错,年年的冬季都在缩短,食物相对也容易获得一些,就没有吃掉这个孩子。

那年她没用自己换食物,一方面她觉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另一方面成为婊子后换取的食物她自己也能弄到,其实最重要的是,如果有个男人看上婊子并付了食物,她就得跟他走,这是规矩,而且多数男人都不会同意婊子带上自己的野种,肚子里的不算,这也是规矩。

废墟里人口的增多暂时还赶不上食物的增长,等到人口增长超过食物增长,残酷的竞争才会再次到来,她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再等那孩子到五岁的时候,如果她没有把这个小家伙吃掉,就送他一把自己磨的刀,然后把他丢出家门,算是替自己解决一个麻烦。

那个冬天其实不太冷,比往年还是要暖一些,只是雪太大,食物很难找到,又出现几种新的怪物,浑身油汪汪的老鼠,巨大的长毛蚂蚁,有毒的青蛙等等,温度的升高让它们从南边迁徙过来,几乎是见什么吃什么,等到废墟里的人摸清楚这些家伙的习性,知道如何躲避或者利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供人吃的东西了。

那天小家伙自己出去找东西吃,出去前她还特意把新做的刀送给小家伙,并且让他明白,等到春天再来的时候,小家伙就可以自己离开家生活了,为了表示对她的谢意,这个才到她胸口的小家伙决定第一次自己单独去狩猎。

小家伙死了,是被废墟西北那边的人吃掉的,她只找到了小家伙的头皮以及一部分脸皮,已经冻结在雪地里,如果不是朝夕相处五年,她还分辨不出来这是小家伙。

这时候她才想起,还没给小家伙起个名字。

其实那时候的她,自己也没有名字。

那一年,她十二岁。

她在废墟里弄到了两罐怪东西,其中一罐只是稍微泄露一点味道,就让她在床上睡了一整天,于是她知道机会来了。

这几年废墟西北那边的人已经形成了部落,叫自己老丁部落,似乎部落的首领就叫老丁,当然,这对其它还在这片庞大废墟里讨生活的人来讲不重要,对她来讲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丁身上带的刀,就是当初她送该小家伙的刀,它被老丁用来当作吃饭的刮刀。

那天风不大,老丁本来心情不错,因为南边有个大势力想来接收他们部落,开出的条件很优惠,超过三十岁的自生自灭,三十岁到十五岁的汉子加入势力里当护卫,十五岁以下的如果没有人愿意管,卖成奴隶,女人简单一些,二十五岁以下的如果没有人愿意管,卖成奴隶,二十五以上的自生自灭,所有卖奴隶换的东西都归老丁。

人都已经该关的关,东西也都该收拾的收拾,老丁晚上还和几个小头目喝了很难弄到的酒,搂着部落里最漂亮也是最风骚的两个婊子进了自己的专用房间。

然后,第二天那个势力到的时候,在部落的破烂围栏外面看见了老丁的脑袋,以及全部落三百九十一人的脑袋,堆成了小山,只有十岁以下的幸免。

她本来想跑,可是杀了接近四百人后,身上的血腥味还是引来了那个势力驯养的狗,做掉六条恶狗后,她被跟踪而来的几个人用套索捆了个严实,丢在黑袋子里,颠簸了几天后,饿的浑身无力的她见到了势力的首领。

那个势力的首领坐在一辆怪模怪样的铁壳子车上,嘴里和老丁首领一样,吐出怪模怪样的烟来,听完旁边人的描述后,首领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看着她。

后来,她才明白那种眼光叫欣赏,那个首领姓秦,叫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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