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秦琛看似有家、有父母,但其实他不过也是一个生活在高墙大院下的孤儿。
他和小女朋友就似北极圈中那两只互相取暖的银狐,彼此安慰着、彼此救赎着、彼此成长着。
在这份安慰、救赎、成长中,他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他的小女朋友。
孩子,期待一个孩子便成了必然。
他非常期待一个独属于他、完全属于他的孩子,他要给予这个孩子他所没有享受到的一切,他要给予这个孩子世上最好的父爱,且要给双份,连带着他不曾享受到的那一份。
在获知小女朋友有了孩子的一瞬间,他感谢上苍,他秦琛终于被上苍眷顾了一回。
但在小女朋友将手术单丢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才知道由始至终他都不是被上苍眷顾的人。
上苍对他唯一的怜悯就是使得他拥有了他的小女朋友。
他想,这……也够了,足够了!
自从在帝京遇到不悔,他就想,这个孩子要是自己和匪匪的孩子该有多好。他甚至于恶劣的想过,这孩子如果是个孤儿他就收养了她。
再次去帝京,想见这孩子却不得见。他甚至于嘲笑自己,居然妄想着孩子是孤儿,居然诅咒着孩子的父母不在世上……
于是,老天都看不过眼了,惩罚他了,让他连想见孩子一面都见不到。
可现在呢,上苍猛然将一切眷顾就那么始料不及的砸向了他,砸得他晕头转向!
“你是我的女儿,是我的小宝贝,是老天予我的厚待,是世上最好的礼物,最好的。”
“我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再也不会了。”
他素来不信神、不信命,但在自以为失去那个孩子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却只能是点上一盏长明灯,以寄托自己对孩子的思念。
“爸爸很傻是不是?”
“爸爸应该早些去找你、找妈妈的,是不是?”
“这样的话,你就不会在孤儿院中长大了,是不是?”
“我差点就失去你了,差点,我的小宝贝。”
一迳说着话,他一迳起身。
由于跪的时间长了,他起来的时候还踉跄了一下,歪身在大床上,他轻轻的吻着小家伙的眉眼、鼻子、小脸蛋,最后在她粉嫩的小唇上亲了一口,哽咽的说:“小家伙,你真的还活着。”
“宝贝儿,欢迎归来。”
曾经,有多少个睡不着的夜,他都会前往佛光寺,看着那盏长明灯才能平下心神。
如今,拥着这小小的一团,他突然便觉得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只是,他有点忐忑,他的小姑娘会不会喜欢他?
好像、应该、可能、似乎……
初次见面,小姑娘就说:英雄,我要当你的新娘。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再见面,她老占他便宜,还响当当的说:我喜欢你才亲你的啊。
她还痞痞的说:听说,一个男人喜欢女人,最先就是会把她带到他的朋友们面前去。嘿嘿,英雄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思及此,秦琛忐忑不安的心定下许多,他的小姑娘是喜欢他的,肯定。
于是,他再度亲吻着小姑娘的额头,说:“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原来你果然是我的小情人啊,宝贝儿。”
秦琛尽量将自己高大的身子蜷成一团,正好拥住那小小的一团。
大手轻轻的握着那只柔柔的小手,他觉得握着的是这世上最漂亮、最可爱的手。哪怕这只手现在没有动,但似乎都在轻轻的拨动着他的心,使得他的心快乐得要唱歌。
这是他的宝贝啊。
漂亮、可爱、机智、调皮,是那么的优秀。
“宝贝,爸爸因为有你而感到骄傲,你是爸爸最杰出的作品,最杰出的,没有之一。”
霍如晦第一次来看的时候,看到那个在商场冷冽如冰、狠戾如狼的男人正握着一双小胖手在抹眼睛。
霍如晦第二次来看的时候,看到那个足智多谋、智商奇高的男人在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