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死在于天德手里的人,男男女女,只她知道的,就不下五个。
更别说里面还有一尸两命的苦命人。
于晓能够察觉到于天德不一样,这个男人把林婉当成了最新的猎物,但是那种目光中,竟然出现了痴迷。
这才是于晓最恐惧的。
她很怕自己有一天也会于天德弃如敝履。
于晓却是深爱着于天德,爱的是那样的卑微,那些的低下,没有任何的尊严。
不但要满足于天德各种各样的变太要求,还要亲自出手给他物色猎物。
于晓伸开手,纤长的手指,白皙的肌肤,血红的指甲是那样刺目,其实,她整只手都该是血红的才对,染满了许多好女孩儿的鲜血。
为了自保,这些年,她搜集了于天德各种各样的证据。
她从来没想过要背叛于天德,但是,她却不想死,至少不想莫名其妙的死。
“叮咚…”
突如其来的门铃声把她吓了一跳,遥控器一下子掉到地板上,发出一声响。
她赶紧捡起来,扔到一边,然后跑去开门。
门外是于天德,她很放心。
一进门,于天德就抱着了她,然后用力的吻了上来,是那样的粗暴,那样的狂野,那样的直接。
好久没有这样的激动了,于晓立刻反手抱住于天德,闭上眼睛,回应着。
第二天,于晓慵懒的睁开眼睛,感觉浑身上下都是痛的。
去卫生间洗了个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象牙色的肌肤上,竟然布满了许多血痕和淤青。
她抚着那些血痕、淤青,笑了,但泪水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于天德并没在她房间过夜,尽管已经到了下半夜,但还是拖着面条一样的双腿回了自己的房间。
有那么一瞬间,于晓竟然有一种永别的感觉。
洗漱完毕,换上一套米黄色LOL装,直接下楼,去公司。
公司在另外一个地方。
这段日子,每天区公司待一个多小时,处理一些日常工作,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发动了那辆宝马小跑车,于晓缓缓地驶上了马路。
酒店距离写字楼大约十分钟的路程,这还得说正常速度。
其实哪怕是走路,也不超过十分钟,毕竟可以走小路。
清晨,空气十分新鲜,太阳已经冒出了头,不远的公园里,有一些锻炼完毕的爷爷奶奶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