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马奴!你家也赶集去么?!怎么还赶了驴车,哟,这是发家了,自家也要去做生意了!”
“阿叔!你怎么把聪明也带上了?他才多大,走这么久的路,快把他抱上车,我捎你们去。”
“啊呀呀,你家真是发了,带了这么多毛衣,你婆娘有一双巧手呀。”
“什么呀,都是我打的,她手笨!理毛线倒是麻利。”
捷马奴是个枯瘦的汉子,唯独脸上有点肉,这肉还是这半年养出来的,他披着一件裁剪过的毯子当披肩,嘴里轻唤着赶驴,路边的草叶上结了霜,山间的冷气往脖子里钻,叫他停下从麻布袋里找出一条围巾将脖子和下半张脸挡住。
山路湿滑,难走易摔,便只得早早出门赶路,慢慢往山外走。
亲戚将孩子放到驴车上,又接下自己的外衣给孩子盖着,自己倒不上车,就走一旁跟着:“你家朵娘呢?没带出来?我这回带着聪明,就是去集上给他买认字书。”
捷马奴羡慕道:“阿叔运气好,你们那有汉人老师,我那山坳坳里买了认字书也没人教!”
“这么早就上霜,今年要比去年冷。”阿叔冲掌心呵了口热气,他看着白雾在手中消散,发愁道,“不晓得今年要用多少柴,捡了一个秋的柴火,要是不够用就糟了。”
“毛衣真是个好东西,打了能换钱,换不了钱也能自己穿。”阿叔拉了拉自己身上的毛衣,没有经过汉人的处理,毛线有些硬,还带了点骚味,但仍旧保暖,等天气再冷一些,毛衣外头罩一件棉衣,那就很保暖了。
而且毛衣还能拆,大了小了,拆开了处理一下,重新打一件就能反复穿,就算破了洞,把线重新理一理,接一接,又是一件完整的衣裳。
对从来都穿补丁衣裳的百姓而言,一件完整的毛衣就是以前不敢想的体面。
捷马奴只是笑,没有接打毛衣的话。
阿叔瞅了眼捷马奴的脸,忍不住说:“捷马奴,看在亲戚的份上,你也教你侄女打毛衣吧!你给她一口吃的就行,让她给你干几年活。”
“她会把你当亲阿爸,等你做不动活了,她也要养你!”
捷马奴:“阿叔,你去赶集就知道啦,汉人在教,你不要把美山送出来当学徒,白干好几年,还要给师傅养老,汉人都不这么干啦!美山是个聪明孩子,她在汉人那学一个月,说不定就能回家打毛衣啦。”
虽说很想白得一个劳动力,但毕竟是亲戚,就怕到时候反目成仇,他不仅没了亲戚,还会被乡亲们唾弃,捷马奴很明白在如今这个时候,自家挣了钱,更需要和亲戚们互帮互助。
“你要是信得过我,以后我去接美山赶集,再把美山送回去。”捷马奴扬声,“美山是我的侄女,我期盼她像雌鹰一样高飞。”
阿叔有些犹豫,似乎不太信任捷马奴,但他在走了一截路后还是忍不住说:“下次赶集,我等你来接美山。”
两人就这么走到日出,走出山间小路,总算在驴快精疲力竭的时候看到了出口。
在树枝遮挡的缝隙中,两人眯着眼睛,看到小道出口被修过的路,这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修的,一看就不是汉人的手笔,而是附近的党项人自发修出来的土路,虽说只是简单夯实,但对乡野地方而言,这种简单夯实也不容易,需要动用不少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