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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在走之前,在村子中央刨开了雪,捧出一把把不知道是骨灰还是草木灰的灰烬来。
又找了几个被烧得漆黑的破烂罐子装了进去,就地在捧骨灰的地方草草埋了。
一个简单的坟冢就这样建好了,只是阿拾甚至连空相俗家的名讳是什么,他都不知道,本想就写他出家的法号,又怕那些人下次来时瞧见这墓碑,反而将坟给掘了,所以最后连墓碑都没有。
掘坟的事情,总觉得那些没有心肝的人是能做得出来的。
磕了头后,三人便离开了村子。
蓬松的雪地只维持了一天的时间不到,他们在雪里歇息了一夜后,第二天踩在雪地上,就比昨日要轻松许多,留下的脚印也没那么深了。
而脚底的布鞋,也垫上了兔皮,只是这兔子是昨儿上山后,在雪地里抓的,雪芒下那兔子的灵敏大减折扣,变得迟钝不已,阿拾几乎没有费什么力就抓到了。
新鲜的兔肉当晚就出现在雪堆里的火塘上面,坦白地说,连盐都没有,也只是简单地用雪清洗过,但入口后顾小碗仍旧觉得香,一口吃了大半只。
至于那兔皮,阿拾自然不可能浪费,剥下来后就直接放在火塘边上晾着,一日就用刀割下来做成鞋垫子。
但终究不是干皮,所以踩在脚底,有一种滑腻腻的感觉,但暖和也是真的暖和。
只是也因为没有干,他们又长时间赶路,难免是出现一种难闻的臭味。
不过当下暖和就行了,哪里顾得了这许多?这一路上走走停停的,在雪地里也是丰收不少,当然也遇到了一个小危险,一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猞猁虎视眈眈地瞪着他们三,或者确切地说,是盯上阿拾身后拖在地上那一窜兔子野鸡。
它那眼神里带着些愤怒的意思,配着那一张类似于猫的脸,显得莫名地有些可爱。
朱招娣先发出惊呼声:“山里的野猫,怎长得这样大?”
顾小碗却忍不住笑起来,“它好像在气咱们,将属于它的食物拿走了。”
这两日山里捡了不少这样的好便宜,那些野鸡野兔的,跑出来觅食,眼睛又受不住这雪芒,如此行动慢吞吞的,很是容易就能捕捉到。
吃不完也不可能扔了,阿拾便刮了些树皮来搓绳子,给栓在一起。
阿拾也难得露出个笑容来,“大概是的。”一面示意顾小碗绕到自己身后去,给解下两只野兔子来。
那猞猁见了,一点没有犹豫,立即就朝扔出去的兔子飞奔而去,待叼在嘴里后,似有些难以置信,顾小碗他们竟然不是骗它,所以看了他们三人两眼,这才叼着兔子快速离开。
待它的身影消失在林子里,朱招娣才长长松了一口气。一面看着阿拾路上猎的这些野兔野鸡,问道:“这大雪到底阻路,咱们只怕还要两三天才到那里吧?”
阿拾看着四周一眼望不尽的山,在那座山洞附近,有一座特别的山,并不是因为高耸入云,而是那山脊上,秃秃的,可见黑灰色的石头,不见半分草木,而另外一边的山面,就好像被人用斧头从头到脚一刀劈开的一样,光滑得连鹞子都不愿意在上头筑巢。
看起来很苍凉,可谁又能想得到在这座山下不远处,便有一处可庇佑上百人的山洞呢!洞里还有一汪清泉,倘若不考虑到要自己开垦耕种,那里完全是一个避世的好处。
“想来是要的。”这雪虽是停了,但温度却没有下降的意思,他虽用这兔皮子暂时护住了脚,但是这脸和耳朵都在外头,现在隔着厚厚的雪,也找不到合适防冻的药材,他看到顾小碗和朱招娣那冻得红肿的耳朵,心里是着急的。
现在天气冷,他们无一温暖之地藏身,两人那冻僵了的耳朵自然是没有半点感觉。
只是这样放任下去,怕是要直接给冻坏了。
便想着,今日不如早些休息,自己去雪地里碰一批运气,好歹要将她俩的耳朵给护住。
于是在路过一处有着狭窄岩壁之地时,便停驻了下来,阿拾砍了许多树枝来,将那岩壁一处挡住,一个暂时的避风港便出来了。
朱招娣的肋骨在恢复期,虽能自己走动,但上半身几乎不能大幅度运动,便留了在这里,顾小碗与阿拾去捡柴火。
吃的现在不缺,水也不敢挑剔,直接找那些枝头上的干净雪来熔了煮沸便是。
最难的,就是没有办法短时间将这些猎物都处理,最好兔子的皮毛能为己所用。
顾小碗随着阿拾钻到林子里,惊得那树枝上的积雪簌簌往下落,她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积雪,一群在林间雪地里啄雪的麻雀顿时惊起,扑腾着翅膀朝着前面的林子外面逃去。
顾小碗的目光顺着麻雀们的影子追去,那里似有一抹红,但这红又有些散乱,像是鲜血的感觉,星星点点地铺撒在雪地里。
“怎么了?”阿拾察觉到她的目光,一面疑惑地望过去。
“我现在看见红色的,都像是看到了血一样。”顾小碗的声音有些落寞,只不过神色又十分平静。
阿拾闻言,没说话,而是朝着那红色走了过去。
很快他便回来了,顾小碗看到的那所谓的红,如今就在他的手心,一株梅花,含苞欲放的花苞里,雪渣子把黄色的花心都全部遮住了。
以至于他们只看到红色的花瓣。
阿拾将梅花递给顾小碗,“是一株梅花。”
说起来,顾小碗还是头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欣赏梅花,四下白茫茫的雪,越发衬托得这株梅花的鲜艳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