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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碗和周苗面面相觑,一时觉得他,好像也没有那么傻,不然的话,也不会说出这番话来了。
“怎么办?”周苗有点动容了。
顾小碗何尝不动心,沉吟片刻,“不然试一试?”反正她俩是否能顺利活到蜀地,两人也不知,既如此,便带他一个,走到哪里算哪里。
倘若真有老天爷眷顾,活着到了蜀地,这崔子墨又没有哄骗她们的话,那就是她俩赚了。
所以顾小碗决定赌一次。
“好。”顾小碗转过头,答应了他。不过很快又补了一句:“只是你也看到了,我俩并没有任何干粮,这一路上,我们并不能管你的伙食,你仍旧得靠自己自力更生。”
崔子墨忽然想起她俩吞下去的蚂蚱,有点反胃,可是一面想起那些贼人的刀和妇人们凄厉恐惧的惨叫,他最终还是点头了,“好。”
如此这般,他们三人便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队伍。
只不过顾小碗虽答应了他同行,但见过太多的反目成仇,所以自是不敢太过于相信他,赶路的时候,一直让这崔子墨走在前面,就以防他在后面突发放黑手。
她想过给对方喂点毒药,但是她的药本身不多,也怕一下掌握不好剂量,将人给毒死了。
毕竟她还没有时间和稳定安全的环境来做实验。
三人大约走了七八天,他们并不能精确地找到蜀地的位置,只能锁定一个大概的方向,大路不敢走,山林又不敢进,白天把自己绑在树上睡觉,晚上摸着黑走小路。
遇到两次狼,都被元宝狐假虎威给赶走了。
这也使得崔子墨再也不敢打这元宝的主意,起先他竟然还想爬到原本的背上去。
而这期间,日夜在一起,那崔子墨也终于发现了两人女儿身的秘密,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半晌。
此后,他在顾小碗两人面前,就拘谨了一些。
顾小碗也将崔子墨的身份和秉性摸了个大半出来。
出乎意料,他竟是出身那世家大族崔家,顾小碗要是没有记错的话,那柳先生的妻子崔氏,应该和这崔子墨是一家,所以她试探着崔子墨,“你同你叔父来凤阳,是找亲人的?”
但崔子墨摇着头,“不是,是我叔父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小时候被带走的,近来才知道就在凤阳,他便寻来了。”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满是自责后悔,“我本该在云州就回家的,但觉得外面比家里有趣,就偷偷扮作小斯,藏在队伍里,等叔父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时间送我回云州,只得将我带在身边。”
他如今想来,满是后悔。
心想若不是带着自己这个拖油瓶,也许叔父早就已经找到了他朋友的儿子,回了云州去。
不过后来他又想,或许那个朋友的儿子早就死了,听说当年原本是一对双生子,他朋友带走了大的,小的一个跟着母亲,后来被一个和尚给带走了。
说是到了凤阳,但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现在世道这么乱,怕是早就没了。
所以他觉得叔父不应该来这一趟凤阳的,偏叔父又是那重情重义之人。
他想到这些,唉声叹气,原本刚和顾小碗她们俩认识时还算是细皮嫩肉的手,如今满是茅草划破的细口疤痕,皮肤也粗糙得不像话。
加上吃的都是野菜野果子,正经能填饱肚子的粮食没有什么,所以头发也开始变得枯黄,现在他的身上,一点世家公子的气质都没了,反而像极了饿饭的野小子。
今儿他们发现了一片被挖过的红薯地,也不知里面到底多少拨人刨过了,反正他们几个在里面辛辛苦苦翻找了半晌,最终只得了两三个小的,如今放在火塘边上煨。
火上还烤着一只野鸡,这是顾小碗花了很大的劲儿才捕来的,是他们这些天唯一见到的肉了,所以三双眼睛都目不转睛地落在野鸡的身上。
崔子墨更是不停地问,“什么时候熟?”他不敢想,有朝一日他竟然会为了一只没有任何烹调技巧的野鸡不停地吞咽口水。
周苗有些嫌弃崔子墨,“说起来,你们这些公子哥,不是从小要学许多东西么?我听戏文里都在唱,你们文武双全,怎么这一路上,不见你有半分本事?”更不见他抓半只野鸡野兔来打牙祭。
要是阿拾在话,不敢想这一路上他们会过得多快活。
崔子墨已经知道顾小碗和周苗没有什么坏心思,对她俩不但没有了半点防备,还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豪门生活,“那戏文里都是骗人的,不这么写,谁愿意去看?我家里亲四五个哥哥,加上各路堂兄弟二十几个,真文武双全的,就两个,余下的要不就是读不好书,要么就像是我这样,小时候先天体弱,练不得武的。不过大部份啊,还是你们在街上看到的那种纨绔,天天就知道斗鸡走狗。”
顾小碗却惊讶于他这庞大的兄弟群,“你这么多兄弟,那得有多少姐妹?”
崔子墨摇着头,“不知道,亲姐姐就三个,庶出的基本都没见过,其他的就更不认识了,不过应该很多,我娘在家里是管些事情的,每年到了过年的时候,要往下拨银子给她们裁一年四季的新衣裳时,我娘都最是头疼。”
“那,那你们家这么多人,又要人伺候,一年得花多少银子啊?照着你这样说来,出息的也不多,可怎么活啊?”周苗给听进了心里去,粗略地给算了一回帐,忍不住唏嘘出声。
崔子墨真的是将她俩做朋友来看待了,竟然一脸坦诚,“祖上几辈子攒下来的,哪里能一口就叫我们吃完了?何况我们这一代里,也是有那出息的,我爹他们那一代,也不见得全是酒囊饭袋,反正一代里只要出一两个出息的,我们的富贵就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