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陆春娥和周明礼,陆东平也没再耽搁,急匆匆的去了夜校。他这种工作和学习都要兼顾的人,没有旁人那么轻松。他们学的知识比正规的学校稍微浅显一些,但是时间也要比学校的时间短很多,老师基本就是抓典型讲重点。
初中的课程学校要学两年,他们没有规定,觉得自己学的差不多就可以参加升学考试了。陆东平想在年前完成初中的课程,参加考试,所以这段时间十分的拼,连自己喜欢的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杂书都没再看了。
温婉也在问陆东平:“你怎么跟周明礼说的?”
陆东平道:“没怎么说,他喜欢春娥,那就好好的,只要他好好对春娥,其他没什么好说的。”
说着,拿着盆兑了热水,喊了温婉一起,面对面的蹲在院子里洗手洗脸。
完事之后又兑了一盆水一起在屋里泡脚,这个天,脚不泡暖和了,睡觉也是一件遭罪的事情。
温婉每次泡脚都要倔强的挣扎半天,她没法跟陆东平那种粗皮老肉的比,那水的温度,感觉能直接烫掉她一层皮。
但是她又喜欢泡脚,把她的脚放在陆东平的脚背上,踩着他不许他动,看着他眉毛乱扬,还是能感觉到烫的好嘛!
泡完脚,钻进被窝里,陆东平才道:“婉婉,我想跟你说个事情。”
“嗯?”
陆东平艰难的叹了口气,似乎很难开口。
“怎么了?”温婉觉得他有些不对劲。
陆东平道:“我,我不想在局里呆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决定无论怎么看都会叫人觉得他眼高手低,不识好歹。
如果不是他老丈人,就他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如何在首都这样的地方立足,如何能有一份稳当的工作,还是铁饭碗。
他该脚踏实地的好好干才行。
他之前也想过不辜负温婉和她爸爸,一定好好干。但是,如今风向一变,他压在心底的不甘和野性又开始蠢蠢欲动。
温婉愣了一下,胳膊肘支起来侧身看着他:“怎么了?在那边呆的不开心?”
“不是,挺好的,但是我决定我可能不适合呆在那里。我听说,”
“我跟你说过,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在去武装部以前一直在县城的黑市里面混着。混黑市,那几年其实是犯法的事情,但是我一直不明白,以物易物,你情我愿,公平合理,怎么就不行了。如果不是各方面辖制,我觉得我是可以赚很多钱有很多路子的。”
“我来这边的那一个礼拜,我跑了很多地方这边虽然是大城市,但实际上跟我们那边没有什么区别。有人的地方就有需求,有需求就不可能完全杜绝交易。”
“那会儿我就蠢蠢欲动的想试试,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爸说。我是个成年男人,有媳妇有孩子,该有担当,承担起一个家庭,而不是肆意妄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我发现,真的不行啊,不甘心。越压着越不甘心。尤其是现在政策又变了,这些事情变成合理合法的,变成被允许被支持的了,我就感觉完全按捺不住了你知道吗?”
“我感觉我坐在那里每分每秒都在煎熬。”
温婉抿了抿嘴没说话。
这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她没想那么多,她甚至从来没有真正的问过陆东平是怎么想的。
可能她意识里就觉得陆东平呆在公安局挺合适,但是合适并不代表他喜欢,而自己,从来都没问过他到底喜欢不喜欢。
“你要做什么,你自己考虑好,我是没意见的。就是,这个我也听说了,上面的会议才开,还没有传达到各处,是不是要再等等,起码等过完年,这样总归是稳当一些。当然,你要是觉得实在静不下心在那边呆着,先打辞职报告也行,在家里呆着,陪陪我也好。”
陆东平伸手将她揽过去,恨不得将人直接揉化了。
半响,温婉才推了推他:“松手啊,我要被你捂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