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一声卡主了,这姜家比他们家还宠闺女啊,一百块钱说拿就拿出来了。
他面色复杂,歹竹出好笋,这丫头倒不像姜家人,送上门的便宜也不占。感受到姜宁的视线才轻咳一声,“咳,成,那我就给你婶子送去。”
姜宁美滋滋地推着自行车回了院子,交通的问题解决了,那下次摆摊卖什么呢?
目光扫过眼前的猪肉,这么多的肉家里也吃不完,不如弄个红烧肉盖饭去卖吧,这个年代的人长期见不着油水,就算做的一般,那也是不愁卖的。
更何况还有她的厨艺加成呢。
但炉子在城里,她总不能提前做好了,然后提着一大桶的红烧肉盖饭去吧,路上三四个小时,等到了镇上,肉也碎得差不多了。
看来还是失策了,等明天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和放炉子的人家说一声,租用个厨房吧。
红烧肉的最佳选择是五花肉,尤其是猪后臀尖部的五花肉,肥瘦相间,五花三层,姜宁想到那种鲜嫩的口感,下意识咽咽口水,她一刀剁下猪后臀尖,用清水洗干净后扔在背篓里。
留下一块猪肉今天做来吃,姜二哥腿受伤了,也在家。
他一看见姜宁进厨房,就赶紧跟着进去了,“小妹,你又要做啥好吃的?”
“红烧肉。”
姜二哥有点印象,之前大队长家儿子娶媳妇的喜宴上就有红烧肉,肉是好吃的,不过做的有点太腻味了,吃完总感觉嘴里肚子里油油的。
“小妹,那个不腻吗?”
姜宁回头一笑,“二哥,我做的,你放心。”
第17章红烧肉
姜二哥想起之前吃的那麻辣鲜香的鱼汤面,心一下子就定了,他小妹的厨艺,必须放心。
“小妹那我帮你烧火。”
姜宁左手按着猪肉,右手持刀,横竖来上两下,把猪肉切成四四方方的麻将块那么大,
把猪肉和料酒,姜片,葱叶一起冷水下锅,焯水煮开,
拿起勺子撇掉水面上的浮沫,再捞出来。
姜二哥填一把柴,问道,“小妹,这肉为啥这要冷水下锅焯水啊?”
姜宁一愣,她倒是没想到后世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在70年代还没有普及。但倒也能理解,这个年代的人都一门心思地想着怎么吃饱,除了厨师谁会在这种问题上钻研呢。
她也不藏私,手上调着红烧肉的酱汁,道,“肉用冷水下锅焯水,一来能保持鲜嫩的口感,二来,能有效地把肉里面的血水都焯出来,肉也就不腥了。”
“原来是这样,小妹你懂得真多,在城里念过书就是不一样。”姜二哥一脸崇拜,城里念过书就连做饭都这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