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明白,学生会恪守德行,修身养性。”
隋瑛点了点头,再交代了一些,就预备回府,临走前萧慎说听闻林清又病了一场。不收礼,总该收点药材。就算叫人察见了,也是学生对昔日老师的一片心意,要论道也是出于孝心。
萧慎这么说,隋瑛便也应允了。如今户部发不下来银子,欠奉已经足足几十两了。不是昔日隋瑛家族里还有几枚玉胚可以典当的、,他这个一品官员还真是快养不起家了。
要给林清养身子,自然需要药材,隋瑛便谢过萧慎,揣着药包走了。
“难啊。”马车内岑长青叹息说:“我家也快揭不开锅了,拙荆能干,也难为无米之炊啊。”
“什么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希望就在眼前。长青兄,你我迎着风,闷头先上吧,底下还有那么多百姓,我们是养不了家,还不至于饿死,听闻朔西又闹起灾荒饿死人了。再这样,东州也不远了。”
隋瑛目视前方,攥紧了拳。在他眼下,沉着乌青一片。他已经足足三日未曾睡过一个好觉了。只要岐王入驻东宫,就离改革又近了一步,这黎民苍生的盼头,就多了一分。
深吸一口气,他在摇晃的马车内闭上了眼睛。
——
当隋府中隋瑛熬了药喂林清喝下时,一辆马车停在隋府门口片刻,最终还是径直离去。马车内,奚今思索再三,决定此事先对隋瑛等人按下不表,径直前往岐王府。
毕竟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约定。
奚今在路上时,萧慎正在府内看沅儿写的字,沅儿的瘦金体写得越来越好,这两年他认得了很多字,书写也越来越美观。只是这字写得少了些神韵,也无锋芒,笔法略收敛,处处露着怯。这种字,还是适合个性强的人。
萧慎想起了林清,不禁嘴角上扬。他抬起手摸了摸沅儿的头,又将他拉进怀里在唇上厮磨了一番,沅儿只是睁着眼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殿下会一直带着沅儿吗?”
“当然。”
“以后去别处也带着?”
“可是嫌府内无聊了?如今不方便带你出去。”
“不,”沅儿楼了萧慎脖颈,在他暖烘烘的颈窝里低声说:“以后殿下换了住处,别忘记带我过去。”
萧慎的手游移在沅儿微躬的脊骨上,一节一节地用指尖跳跃着,“当然。”
他扔了沅儿写的字,抬起他的下巴,吻了吻沅儿的唇,“以后可以写一写颜体。”
“你不是喜欢徽宗的字吗?我上次瞧见你看一副字看了很久,我问了,是徽宗的字。”
萧慎笑着摇头,拨开沅儿额间的发,“我是喜欢,但不适合你写,你不必为了我喜欢而写这种字,想一想你喜欢什么样的,就写什么样的。”
沅儿多想说,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写字。只是他已经习惯于顺服,他点了点头,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