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后来学校搬了,房租也跟随着房价掉了下来,这才让刚开始工作的江耀捡了个漏,租到了便宜的房子。
江耀知道房东是来要房租的,赶忙说:“我身上现在没有现金,晚上回来我给你。”
房租前几天就到期了。
房东却很大度地说:“不用,不用,以后你都不用给我房租了。”
不用给了?
江耀正想说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就听房东说:“房子我已经卖掉了,今天你就收拾收拾,搬出去吧。”
啊?
卖掉了?
江耀一愣,有些生气地质问道:“不是,你卖掉了?你怎么不跟我说?咱们签的合同还没到期呢!”
之所以生气,倒不是房东违约,而是搬家太麻烦了。
吴庆刚死,自己的工作安排现在还没有着落,接下来的麻烦事一大堆,哪有时间和心思去找房子搬家?
回家?
不能回,万一有人来报复,至少不会连累到爸妈。
房东说:“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都是关机状态,你让我怎么给你说?”
“。。。。。。”
好吧,被审查阶段,手机是用不了的,确实联系不到。
房东又说:“再说了,是你先欠我房租的,你违约在先,我把房子卖掉也是理所当然的。”
江耀自知理亏。
房东说:“你今天就把房子搬了吧,别耽误别人入住,不然惹我一身骚。”
今天就搬?
江耀骑着摩托车,往单位赶去,路上寻思着接下来的工作,以及搬去哪儿住。
重新找房子也不是不可以,但离单位近的房子,房租太贵了。
自己就一小科员,一个月下来也就那么几千,还得拿出一半请同事吃饭,给领导送礼,拉拢人心。
便宜还居住还挺很好的房子不好找啊。
或者。。。。。。
江耀想到了池眉给的那把钥匙。
恒丰花园离单位是挺近,如果过去住,池眉肯定很乐意,但。。。。。。想想还是算了,自己可不一定能扛得住诱惑。
那两千万和账本以及手机里的信息,绝对不能轻而易举地使用。
不知不觉,就到了市政府。
当江耀出现在市政府大楼前时,一双双眼睛瞬间齐刷刷地看过来。
江耀竟然回来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