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到底惜命,没敢死。
这件事之后,就烂在她肚子里,没有人再提。
沈大志再傻,那也是个成年男人。
经历过一次后,就得了趣味。
只是傻子到底是傻子。
不会顾及她今天是不是累了,是不是不高兴。
他只管把她压在身下办事,自己爽快。
李芬也不知道自己嫁对了还是错了。
在这里生活,家里的活都压到她身上。
在娘家,冬天最冷的时候,她捡了柴还能烧点热水洗衣做饭。
可在沈家,朱红妞根本不舍得烧柴。
大冬天,水缸里的水冰冷的都结了冰渣,她也只能把手伸进去做饭洗衣。
两只手冻得红肿开裂,长了冻疮也只能忍着。
晚上手痒的时候,甚至挠出血。
可现在有人关心她。
还是考上大学,漂亮的跟仙女一样的沈家养女。
有些人即使掉在沈家的泥潭里,也有福气能爬出来。
李芬想着自己这辈子命苦,从一个干活的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
她脸上又片刻的动容,接着就是低下头继续往前走。
朱红妞见沈白榆关心李芬,不以为意。
“怀孕咋的啦?她是踹了金蛋还是财神爷?我当年怀大志的时候,连件儿棉袄都没有,不也活过来了。”
李芬的头埋得更低了。
“所以……你才把沈大志生成了傻子!”
沈白榆不咸不淡的声音如响雷在李芬和朱红妞耳边炸开。
李芬不敢置信的抬头看沈白榆。
朱红妞老脸一黑,眼珠子瞪着沈白榆鼓起来,那巴掌瞬间抬起又落下。
“你还真是翅膀硬了,敢编排我!”
“啪”一声脆响,那一掌裹着气流,使了大力。
沈白榆早就做好了准备,侧身闪开,却没想到身后的李芬横在中间,结结实实替她挨了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