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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公孙瓒都在忧患的环境里长大,他的武艺在整个公孙一族里都是首屈一指的。
然而,世家最要命的就是这一点,他是庶出,母亲只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尽管有岳父刘政的帮衬,他算是出了人头地,他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能依靠的,永远都只有自己手中的枪,脑袋里的学识。
由于从小打下的基础并不好,公孙瓒哪怕在能称为大儒的卢植手下学习,不过尔尔。
他知道自己的短处,所以****练武更勤,特别是在带着十多人和鲜卑人拼得只剩下自己以后,简直到了癫狂的状态。
公孙瓒很自责,那些都是天天与自己相处的兄弟,要是自己的武艺高强一些,那他们活下来的希望无疑会大了很多。
在战场上,高端战力很多时候都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走向,他深深懂得这道理。
这些天来与渔阳郡兵的合练,有了三三制的加成,不管是渔阳郡兵还是涿县带来的子弟兵,在公孙瓒的手里都能发挥出最大战斗力。
见到这一群鲜卑人的合围,他心里只有兴奋,自己一定要杀出重围,尽可能多杀一些胡狗,给曾经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最重要的,出来巡逻,大家就做好了准备要和胡人交战,关键是赵侯那边是否清楚鲜卑人已经近在咫尺。
不待公孙瓒吩咐,刘备与简雍一左一右,稍微靠后一点,三人成品字形朝对方冲去。
本来,应该是刘备这边先发动攻击的,可公孙瓒根本就等不及,打马如飞,手里的枪尖笔直刺向最近的一个鲜卑人。
他能听见那悦耳刺进骨头的声音,稍微一用力,此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不得不说。
刘备和简雍在持续的训练下,不管是武艺还是技战术,都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提高了一大截。
像个真正的战士了。
那一个被杀的鲜卑人,根本就没有遏制住其他鲜卑人的进攻。
他们一个个眼里透着冷漠,仿佛那根本就不是死的同伴,和一只猫一条狗被杀的感觉差不多。
“胡狗,你们也不是杀不死的嘛!”
公孙瓒哈哈笑道。
眼看刘备一枪没刺死,他枪尖一晃刺向那人的心脏,在胸腔里一搅。
“鲜卑狗,都来吧,让爷爷杀个痛快!”
他微微皱眉:“玄德、宪和往旁边去,严纲、单经、田楷前来,我们杀他个天翻地覆!”
估摸着这是对方最精锐的部分,刘备与简雍尽管武艺较一般士卒为佳,根本就及不上武者的水准,还是自己的几个人武艺可靠。
或许是因为出身的原因。
在选择手下的时候,公孙瓒都以寒门或者庶出为主,而且对文士不咋感兴趣。
他是一个很自负的人,哪怕在卢植门下并不如何出挑,他还是觉得自己文武双全,文才方面,有自己就够了。
再说,幽州之地,常年要和胡人征战,你文化学得再好有屁用啊。
不如拿起武器多杀几个胡人来得实在。
对面的鲜卑人早就看出了公孙瓒是这一支队伍的领头人,对他的围杀,几乎集中全部精锐,此刻刘备与简雍一起组成三角阵型。
反而成了阻碍。
两人也自己知道自家事,边打边向旁边转移,顺势和其他兵卒汇合,继续厮杀。
小时候,刘备家门前有一颗桑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棵桑树能长到快一丈高左右。
而且中途没有枝丫,只有顶上才散开来在夏日里如同伞盖。
有算命的就说,这家今后一定要出一个贵人,然则究竟要贵到何种程度,那人却语焉不详,只说此等命格天下少有。
从那以后,刘氏家族哪怕比较落魄,却也在悉心培养他,甚至辗转找关系送到卢植门下学习,毕竟一个农村人不管你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有多大出息,顶多几亩地而已。
刘备善于隐忍,不管老师卢植还是各个同窗对自己如何,他都以礼相待,从无一丝不符合礼之处,在卢植门下赢得一大批人的支持。
当然,事物在任何时候都有两面性,有支持的肯定就有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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