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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全天下心眼最小的混球?
他把许樱当眼珠子似的捧在手心里,一眼看不到都乌云密布,居然能答应这种事?
刘长宁绝望,“是的,周慕宇。”
这就有意思了,胖哥咧开嘴角逗许樱,“小樱桃,你不怕他回家骂你?”
许樱愣了一下,“不怕。”
周慕宇今天不回家。
自从早晨知道了周慕宇的女友是哪个小美后,她对他不回家就没什么太大反应了,一点没有当初在浴房门口偷听时那种酸涩难过。她太平静坦然,以至于经常怀疑自己买套套那天是不是吃错药了,那么应激。
胖哥摸了摸她的发顶,小姑娘的头发柔软干净,和发丝坚硬的周慕宇手感截然不同。
完全处于两个世界的人在一起抱团取暖了十年,谁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们就这样走过了身后那么长的一段路,周慕宇的脾气越来越难猜,许樱……
胖哥眯起眼睛,许樱倒是没怎么变,还和小时候一样,迟钝。
方才周慕宇那张脸阴森恐怖,活像要杀人,他和刘长宁都看出来了,唯独许樱没感觉。
或许也只有许樱这样温吞的性格才能忍受周慕宇喜怒无常的臭脾气。
胖哥看着两个孩子到了家便离开,他总觉得周慕宇最近状态不对劲,得回去好好问问。拳馆全靠周慕宇挣钱,不能出差池。
大婶一如既往热情,给两小只切了苹果放在餐桌上,他们就把学习用的东西全部摊开在擦得一尘不染的桌面上,一起回顾今天的卷子。
实力相当的人在一起好沟通,大婶笑着看儿子不断贴近许樱的额头,捂住了嘴。
她早就看中了许樱,就指望儿子能娶回家给她当儿媳妇,可惜许樱对待感情十分迟钝,孩子一样不开窍,她明着说了好几次,问她儿子怎么样,许樱竟一次都没听懂,只说挺好的。
这样看来,还是有戏,毕竟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将来一起去京城上了大学,在一起还不是顺理成章的事。
一想到以后许樱乖乖巧巧地喊她妈妈,大婶心情好多了,老公又晚回家她也不想计较了。
年少的爱恋青涩得像是一个还没成熟的青苹果,刘长宁让自己的刘海蹭过许樱光滑饱满的前额,她没感觉到,仍旧低头写着订正思路。
“许樱。”
“啊?怎么了?”
许樱抬起了眼,刘长宁羞涩地退了一点距离出来,为刚才的不算亲密的接触而心动,“你哥晚上要去哪里,他要是不回来了,你不如和我妈住一个屋子。”
许樱垂下眼帘,捏紧了笔杆,声音不咸不淡,“他谈恋爱了,去找女朋友。”
她吸了口气,清瘦的双肩随着这次深呼吸提起又落下,“我自己可以的,说不定他后半夜就回来了。而且……我还得给他做早饭,他吃不了外面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