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随着马车和火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雪橇犬不再被人们需要,但千余年的文化渗透,使得人们对哈士奇产生了感情和认同。”
“借助这一份文化认同,哈士奇才能进入社会千家万户。”
“太行犬,倒不是没有文化背景,而太行犬属于本土犬,起源于农耕文化,而现在,农耕文化已经消失殆尽,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也不能这么说,大概,留下了一些节日吧。”
“他们,是时候消失在历史中了。”
老人叹了一口气。
“确实。”
罗凡点头。
金毛,拉布拉多的繁荣,得益于西方在近代的文化优势。
而哈士奇,其实也是得益于西方文化优势,近代西方文明的传承,远远好于东方,这也是哈士奇能够繁荣至今的核心原因。
和性格长相其实毫无关系。
人对美丑的认知,是多种多样的。
哈巴狗,可蒙犬,粗毛猎犬这些,被公认为最丑的狗,都有人喜欢,而且数量不少,所以颜值并不是决定犬种能不能流传下去的关键。
关键是文化。
就像是血统相近,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两种狗。
前者是英国女皇曾经豢养的宠物,历代皇室都有豢养,曾经赠予多国总统、首相,后者是无名农夫豢养的家庭犬。
养前者的人数,绝对是后者的几百倍之巨。
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影响。
“但是··”
罗凡笑了笑,说道:
“文化,其实本质是人类的创造出来的。”
“那我们就为太行犬搭建一座舞台就好了。”
作为导盲犬计划核心人物,他自然是知道导盲犬计划的进度和计划的。
“搭建舞台?”
老人一愣。
罗凡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拍了拍大腿,站了起来,再看了看同样蹲着的老人,才低头对着刚刚摸头的太行犬说道:
“去,搬两把椅子过来。”
太行犬一个跳跃,站立起来,然后欢呼着跑向屋中,不一会,在老人惊骇的眼神中,咬着拖出来一把椅子,放在老人身后。
随后又跑进屋内,再次搬出来一把椅子。
最后,安安静静的蹲在罗凡身边,脑袋也放在地上,搭在两只爪子上。
“你怎么做到的?”
老人豁然站起来。
他也是养狗高手了,因为五百只太行犬,他也经常训练狗狗。
但他可没有训练过这只狗拿椅子。
而眼前这个人,仅仅接触几分钟,就让狗去拿椅子,而且还知道要拿两个,是怎么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