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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1页)

晃儿七岁,该上小学了。

这几年政策搞活,村里一下子多出来十来家小超市小卖店,红叶的店开不下去了,为了供晃儿上学,她决定到县城打工。红霞给她介绍到一个朋友的饭店里做服务员,供吃供住,每个月若是没什么花销,攒下来的足够晃儿的学杂费。临走之前,晃儿郑重其事地跟红叶谈判:“妈妈,我想跟你谈点事儿。”“好啊,你想谈什么?”红叶抬头看着晃儿,心里直笑他的这副正经模样,索性坐直了身子认真配合。“你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是强奸犯?”

红叶没想到晃儿会问出这么直白的问题,周身瞬间冒出冷汗来,这是她一直最不愿面对却无法逃避的事实。从儿子的嘴里她知道,周围的环境,小朋友的无意嘲哄,都会使强奸犯这个字眼儿成为晃儿一辈子挥之不去的伤疤。他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但是他知道,那不是个好词。

空气凝滞了半晌,她抚平思绪准备给晃儿一个稳妥的答案:“晃儿,你记住了,爸爸永远是最爱你的人……”“我也最爱爸爸。”晃儿接道。

红叶满意地点头。但是晃儿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说以后不要再问他要不要去看望老雷了,他不想去那个大铁门。红叶看着晃儿的眼神,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在想,如果晃儿有一天长大了,知道父亲所犯的罪行,会不会更加厌恶他,如果迫不得已那样,那自己该扮演何种角色?

李四媳妇儿来给晃儿送书包和文具,晃儿看到她马上扑上去抱住腿撒娇。对于李四媳妇儿,晃儿是尤其喜欢,他自小没什么玩伴儿,她是他从小到大最忠实的朋友,他笑的时候她就笑,他哭的时候她就陪他哭,晃儿被奶奶抢走的那些天,她甚至茶饭不思。有人说她把对儿子李全的爱和思念全部寄托在了这个孩子身上,但是红叶不这么认为,她是觉得李四媳妇儿是真的爱一晃的,一个眼神一个微小的表情都骗不了人。孩子的感情是最不说谎的,林芝和红湖也送了一晃上学的礼物,却也没见他有如此的惊喜与热情。李四媳妇儿抱着这个小肉团子似的小人精亲到他咯咯笑,她还跟他讲他还有一个全儿舅舅,若是还在,现在也应该大学毕业了,她说,晃儿要快快长大,考大学,人生在世就要有个好目标,前途才有希望。

红叶在饭店里很快就上手了,一个月有两天的假期,她一天用来回村里陪晃儿待在一起,一天用来去X监狱看老雷。她已经有两年没有带晃儿去探监了,老雷从刚开始的失望慢慢也变得习惯。可能是从那一次两伙人血拼到两败俱伤起,老雷就成了麦老大的朋友,麦老大觉得这几个家伙骨头硬,有血性,关键是自己在对峙的过程中根本占不上什么便宜,索性两伙人在整个监狱里结成了强对子,没有人再敢惹。这麦老大说到底也就是个地头蛇,进来顶雷的,他私底下跟老雷说自己虽有命案在身,但上面有人罩着,再有个三五年也就出去了,他答应老雷出去后帮他使钱活动活动,争取让他早点跟老婆孩子团聚。老雷似乎很领这份情,跟他哥儿们长哥儿们短地近乎得很,倒是小东子对老雷这反常的套路有所不解,几次问询都没得到老雷的正面回应,心里十分不爽,只能与二峰抽闷烟发牢骚。两兄弟一拍即合,即便自己也不是什么林子里的好鸟,但也不是什么贪生怕死之辈,真的是犯不着舔着别人脚跟过日子。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更让人觉得窝囊,三兄弟第一次因为别人的事大打出手,二峰和小东子也第一次以下犯上地修理了老雷,老雷不解释,不还手,身上脸上出现了多处挫伤,二峰和小东子因此被马管教关进了小黑屋。

红叶看到他擦破皮的脸知道他最近一定过得并不太平,监狱里的生活哪是常人所能预料的,老雷搪塞是干活时不小心擦伤的,她没法追问和质疑。这事就这么一两句话过去了,老雷又问了红叶木成林是否在给晃儿补习功课,红叶答有,并说木大哥经常从省城带些识字的教材来教晃儿,每次来也会带些吃食。老雷说好,他握着红叶的手告诉她,自己一定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点回家团聚。每次老雷给她希望的时候,红叶都选择相信,而且激动好几天,也会想象着他出来时的样子,想象着以后两个人该筹划个什么事来做。

红叶来到饭店工作第三个月的时候遇见了邱林。那天,邱林领着妻子和小儿子来饭店吃饭,他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先看到了红叶,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恍惚看错了,待确认后,百感交集。他曾无数次幻想过与红叶的重逢,就是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的一种场合。几年过去了,红叶在他眼里依旧年轻美丽,若不是父母当年极力反对,之后又出了那档子事,或许现在跟儿子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会另易其人吧。想到这些,邱林禁不住热血涌动,酒精的作用和着这股瞬间的勇气让他过来打了招呼:“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邱林。”她说得很轻松,一抹惊喜和尴尬顿现在脸上。她拿着菜单的手甚至有些发抖,总想掩藏些什么,心里却又克制了这种想法,几秒钟过后,她妥当地露出微笑:“我在这打工呢。”“批发店不干了吗?”“你的批发店都不干了,我更没有什么生意了。”

邱林听出红叶是在打趣,便笑道:“那会儿真的是碰到难处了,好在后来那群人没再来找我麻烦。你后来怎么不联系我了,我给你家打过好多次电话。晃儿还好吧?”

“挺好的,晃儿今年上小学了,时间过得真快,你呢,成家了吧?”

红叶问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害怕邱林会说出除了你我再无法爱上别人之类的话,但是很快,这个答案就被远处饭桌旁一个号啕大哭的小孩子给锁定了,抱着他的女人,皱着眉头冲着邱林嚷着,那是他的妻子和儿子。她从那个女人的嘴里听到了他们的儿子叫小小,这个孩子长得像那个女人多一些,眼睛大大的,瘦削的下颌,她觉得这孩子多亏长得不像邱林,俊美的男子总好过无可奈何的憨厚。

邱林在那女人的几声催促下与红叶匆忙地告了别,离开之前他又从裤袋里掏出了张名片,那上面是一家公司的名称,董事长旁边的名字是他,下面有最新的联系号码。看着邱林抱着那孩子与那女人离开饭店,上车,启动开走,红叶竟有一阵子恍神儿,然后她低着头看了眼名片,扔进了旁边的桶里,释然地笑了。

自此以后,她在饭店里再也没遇见过邱林。人生不过如此,曾经的爱恋也好,友情也罢,最终都会败给时间,时间不会说话,却给了最好的答案,结了婚,有了家,一切的过往便都是扯淡。

晃儿刚上小学,第一次考试就得了一百分,这让全家人都为之振奋。

红叶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刷着一大洗衣盆的盘子,为这,她特意请了一天的假回来为儿子祝贺。并不是说这个一百分有多么了不起,但至少说明,晃儿没有因为缺损父爱而与其他孩子相异,甚至做得更好,这是值得庆祝和鼓励的。红叶给晃儿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刚踏进门便看见李四媳妇儿和晃儿正在逗着小惜君玩,她便忙放下手里的东西抱起了这个女娃。

红叶说不出原因地喜爱这个女娃,她长得像郑恺多一点,皮肤白净,眼皮虽薄,鼻梁也不挺,却有别于这小县城的俗气,她当初喜爱郑恺也就是缘于他身上的那股子清雅。惜君是郑恺给自己女儿起的名字,红叶初听这名字的时候还有些不解,后来也觉得是自己矫情索性也就不解。唉,这都是多少年的老皇历了,况且,她和他并不在一路上走,当初的那份爱也早已在他对她的怀疑中消失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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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恺与程小丽步步高升,公务繁忙,小家伙就自然送到了郑家来照看,李四媳妇儿便也成了主力。她和郑恺爸这些年的关系明眼人猜出了些什么,嚼过吐过,也就没有再多的闲工夫理会,这年头儿鳏寡凑对成双的也没什么好稀罕。那天,红叶在饭店还真的遇到了郑恺,他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下了车向店的方向走来,门口正轮值迎宾的红叶远远地望见了他们,郑恺绅士般慢慢踱步迁就着女孩的高跟鞋,还不时地对她笑语几句。红叶有些惊慌,连忙将点单本递给了别人,自己跑到了个隐秘的地方躲了起来,她远远地望着,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们来到了一处靠窗的位置。

郑恺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虽有些发福,但依然能看出当年的风采,他叫了瓶红酒给女孩子倒上。女孩子很年轻,淡妆浓抹,乌发披肩,一种青春的荷尔蒙散发得到处都是,隔了几个包间位置的红叶都嗅得到。两个人不时地说笑,不时地碰杯,那女孩儿珠润的嘴唇抿过高脚杯的时候,她都能听到那杯子愉快的声响。红叶承认自己是有些妒忌了,她妒忌的不是坐在郑恺对面的人,而是那份美好的年纪和如花般的青春。“老相好?”跟着她研究了半天的老板娘在背后轻轻地拍了下她的手臂,红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上红得发烫,一如她第一次在办公室里见到他时候的模样,那应该叫娇羞来形容更妥当些。不过,她也不觉得是这样,应该是自己的小心思被老板娘看得透底,才会觉得无地自容了吧。

“我看这男的也不像是什么好鸟,和那女的肯定不是两口子。”见红叶并不说话,老板娘得意地继续说,“我成跟天儿看人,什么样人我一搭眼儿就知道。你看啊,那个男的开着小汽车,穿着皮夹克,叫的是红酒,要么是有点身份地位的,要么就是有钱人。他和这个女人的关系应该还不算太熟,因为选择到饭店来约会既不失礼又非常得体,但是借着红酒的发酵作用两个人的关系会升温。我敢断定,他们俩从我们饭店走出去,下步肯定就去旅店了。”“你从哪儿看得出,他们俩之间有意思?”

“你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对眼前的这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是一种崇拜和仰视,而这个男人请她喝红酒也是一种试探,因为红酒本身就代表着暧昧。”

红叶不得不佩服老板娘的分析。她当然知道眼前这两个人不是一对,也知道他们这么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最终会发生什么,但是心里总还是有些别扭。虽然她不喜欢程小丽,却也容忍不了男人对于女人的背叛。

之前,她在李四媳妇儿的嘴里听到了关于郑恺的一些事,这两口子面和心不和,平时私底下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只有周末空闲的时候,才会偶尔双双对对开着车到益丰村转上一圈,给惜君买点食品、玩具,再扔点儿钱,就算尽了为人父母的责任。这样的家庭氛围对于孩子来说是致命的,她开始为惜君隐隐地担心起来。

晃儿上二年级了。这天回来,他高兴地告诉林芝学校选他当了小队长,从下周开始要早起去学校升国旗了,林芝高兴地直夸晃儿有出息,到供销社买了红色的毛线给他打了条厚厚的围脖。平时爱赖床的晃儿天天不到点儿就爬起床,喝两口姥姥煮的粥,再把滚熟的鸡蛋放在书包里,戴上姥姥织的厚围脖飞也似的跑向学校。

可是好景不长,没到一周的光景,晃儿早上就不起床了,林芝问他:“小队长不去升国旗了吗?”

晃儿把被蒙在头上整个人缩成了一团。红湖奇怪地观察着他,然后又重重地敲了敲烟袋,掀开晃儿身上的被子训道:“臭小子,还不起床,一会儿迟到了。”“姥爷,我不用去了。”“为啥不去了?晃儿,我可告诉你,咱既然是小队长了,就得干啥像啥,哪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我不当小队长了,也不升旗了。”

林芝刚煮好了饭,听到晃儿这么说,直接拿着饭勺子进了屋,指着晃儿问道:“怎么不当了?这才几天啊?等会儿我找你们老师去。”

“是我和老师说,我不想当了,同学们说我爸是强奸犯,不配升国旗。”

红叶为了晃儿的事请了半天假去了趟学校,老师告诉红叶,现在雷一晃不仅对学习不感兴趣,而且经常逃课,跟同学也相处不来。老师建议红叶,要么好好做做他的工作,要么给他转学到一个新的环境去。红叶听到老师说出如此严重的话,第一次感受到了惶恐和焦虑,也许为了物质生活的拼搏并不能抵消儿子缺损的精神抚慰,她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老雷,是她没有教育好儿子。该来的,还是来了。

回到家,红叶第一次以一个严母的身份跟晃儿谈了一盘,她开始的语气还是平缓的,不过任她如何问,晃儿就是低头不说话。后来她急了,直接上手扒开晃儿的裤子在他的屁股上就是两巴掌,这是她第一次动手,看得林芝和红湖都傻了,他们过来救援,却被红叶关在了门外。晃儿或许是委屈或许真被打得疼了,但他忍着没哭,他呆呆地望着红叶,希望她能理解他。他不想说,或许他认为也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在那样的学校里,他感受不到任何的快乐,他根本不知道妈为什么要把自己送到那里,跟一群不怀好意的人一起学习。“我问你话呢!为什么不好好学习?我每天这么辛苦地赚钱就是为了供你上大学,你呢?”“迟到,早退,搞恶作剧吓唬同学,你这样对得起我吗?你说!”“为什么不听话,为什么不和同学一块玩儿?我打你,是为了让你长记性,认不认错?”

晃儿真的被打疼了,一副可怜的模样,只是小声地哭。好吧,既然红叶想要知道答案,他就给。他拿过自己的书包,打开拉锁,直接倒扣过来。“你看吧。”

书包里的书本、文具倾倒了大半张床。书上本子上被各种颜色的笔画得乱七八糟,文具盒里的铅笔被折成了几截,她又掀过书包的背面,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她仔细辨识,发现那几个字竟然是“强奸犯”。“妈妈,是他们不愿意跟我玩,”晃儿委屈地大哭,“无论我说多少好话,也没有同学搭理我,我做恶作剧是为了引起他们的关注,可是没人理我,真的没人理我!”

晃儿最后的无奈像是一根芒刺深深地扎进了红叶的心脏,她感觉一阵疼痛,怨儿子怨自己还是怨老天爷?怨谁呢?大人们犯下的错,却让幼小的心灵承受着不该承受的侮辱与排斥,是不是她错了?她抱得晃儿更紧了,心里默数着无数个对不起,不可预期的潜在危险终于跃上了表面,让她无法躲藏,也无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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