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动手动脚,真是他娘的放屁!”
回想起那人的警告,洪垩邦心里倒是不屑一顾。
余光瞥到林青不断颤抖的右手,他招呼一声,右后方一人立刻驱马上前。
“把小还丹给这小子。”
略一吩咐,那人便掏出一枚丹药,随意扔给林青。
后者急忙接过,诚惶诚恐地道谢。
“小的感谢老大,愿为老大,赴汤蹈火!”
言语之间,满是谄媚。
当林青低下头颅时,在众人看不见的阴影中,他的眼眸中闪过浓浓恨意。
洪垩邦将他右手打伤,他得赔着笑脸,给他一颗小还丹,他必须感激涕零。
若是心里没有更重要的事物,谁又愿意出卖自己的尊严,来苟且偷生呢……
这两年,红鄂帮的这群狗杂种,没少拿他出气,帮主洪垩邦更是喜怒无常,能活到现在,都算他命大,有眼色。
跟随着红鄂帮,他也算坏事做尽,对于自己,他也恨到了极点。
只是在回到白云镇之前,他必须活着。
吞下丹药,暖流开始汇入右手,将疼痛压制下去。
“快了,快了啊!”
看着前方,林青内心激动起来。
时隔两年,他即将重回故里。
“伊~呦鲁诶嘿……”
旁边,洪垩邦突然张开大口,嘴里吐出怪异的音调。
所有人也开始跟着哼起来,这是他们的帮歌。
即便经过两年的折磨,林青的耳膜依然觉得像是被锯子在上面摩擦一般,难受不已。
换作正常人,一般情况下,估计早就神经衰弱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每当洪垩邦心情不错的时候,便会哼起帮歌,这意味着他最近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也许是即将回到故乡的缘故,林青竟也兴高采烈,跟着一起哼起帮歌。
随着这难听的帮歌,车队继续向前赶路。
声音刺耳,让天上路过的飞鸟不断鸣叫。
对它们来说,地面上的氛围,属实是荒诞了一些。
几乎昼夜不停地赶路,直到三周之后,他们将马车停在了驿站。
同样,沿途的所有行路郎中,也全部被他们糟蹋。
当然,马车里面的奴隶,只能有一口续命的果实就罢了,吃饱是毫无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