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开心灵的枷锁
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所谓暗示是指通过人体的语言、行为、心理或者是环境的特殊语言,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而“自我暗示”指通过主观想象某种特殊的人与事物的存在来进行自我刺激,达到改变行为和主观经验的目的。
“自我暗示”按照性质来分,又可以分为积极的自我暗示和消极的自我暗示。积极暗示就是对待任何事物都能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并从积极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而消极暗示则与之相反。科学家对那些成就卓越的人做过很多研究表明,他们在关键时刻都能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都能自己给自己增强信心,因此他们能战胜无数的困难,获得最终的成功。而消极的暗示则容易使人走向失败的深渊。
黄先生已经做了五年销售工作,取得了不菲的业绩,在公司深受领导器重,但他在内心深处不太喜欢这样的工作。他常常跟朋友说自己不想做销售了,太累了。但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他性情比较温顺,厌烦于做销售时,与代理商之间貌似平衡、真诚,实际不平衡、不真诚。他也学会了用些手段来处理这些关系,即使他不喜欢。这种矛盾的心情让他两次提交辞职报告,但先后都被领导挽留下来了。黄先生有种莫名的失望,领导这样看重自己,证明自己还是有做销售的能力,似乎只有这样做下去了,况且领导还暗示了他在公司内部可能的升职机会。
这个案例的主人公对自身职业的发展困惑,源于自我暗示。对现代人而言,工作占据了我们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在工作中成长,在工作中进步,在工作中了解自己。“我适合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的兴趣是否是自己的特长”等,需要外界的反馈。渐渐的,我们在工作中得到了对自己的评价和描述,形成了对自我的观念认识,以及某些自我暗示。
但是,这些来自于工作环境的自我暗示是否正确却值得商榷。在上述案例中,虽然黄先生现在是承认自己适合做销售,但这个自我暗示的结论却显得有些勉强,很大程度上是领导的看法与挽留发挥了作用。领导是从黄先生的工作业绩着手来评价其能力的,但是并没有考虑黄先生工作时内心的感受和真实想法。因而这样的评价对黄先生而言算不上是负责的评价。
但是从上述不难看出暗示的巨大作用,心理学家认为,暗示是影响潜意识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它常常超出了人们自身的控制能力,往往会使别人不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或者不假思索地接受一定的意见和信念。
关于暗示的结果,心理学家普拉诺夫认为暗示能使人的心境、兴趣、情绪、爱好、心愿等方面发生变化,从而又使人的某些生理功能、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发生变化。
为心灵加入积极的因素
在古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爱上了自己雕塑的一个少女像,并且一直真诚地期望自己的爱能被那个塑像所接受,这种真挚的爱情和真切的期望感动了爱神阿芙狄罗忒,雕像最终获得了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传说,但它所说明的是期望对于人的行为的巨大力量。积极的期望可以促使人们向好的方向发展,而消极的期望则容易使人堕落,用很形象的话来说明皮格马利翁效应便是:“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要想使一个人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就应该不断给他传递积极的期望。
为了检验这一效应,美国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有趣的实验。研究人员提供给一个学校一些学生名单,并告诉学校,他们通过一项测试发现,该校有几名天才学生,只不过尚未在学习中表现出来。事实上,这几名学生只不过是研究人员从一份学生名单中随意抽取出来的几个人。有趣的是,在学年末的测试中,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的确比其他学生要优秀得多。研究者认为,这就是教师期望的影响。由于教师认为这些学生是天才,因而寄予他们更大的期望,在平时的教学中也给予了他们更多的关注,通过种种方式向他传达“你很优秀”的信息,学生感受到教师不同寻常的关注,因而产生一种激励作用,学习时加倍努力,因而取得了比周围的同学更好的成绩,而那些老师并没有给予怎么特别关注和期望的学生,成绩也就一般。
此外,心理学家对少年犯罪儿童的研究也表明,许多孩子成为少年犯的原因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良期望的影响。这些少年儿童因为在小时候偶尔犯过的错误而被贴上了“不良少年”的标签,这种消极的期望心理一直在影响和引导着他们,他们也就越来越相信自己是“不良少年”,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积极期望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相反消极的不良期望对人行为的影响也不容置疑。所以,人们无论是在对他人,还是在对自己的期望中,都应多一些积极的因素,少一些消极因素,这样事情才更容易向好的方向发展。
识破伪装的心理疾病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和潜意识两大层次。潜意识是人的深层心理活动,包括原始冲动、本能及意识层面不能接受的思想观念等。由于“超我”的监督,许多潜意识内容不能直接暴露于意识之中,必须经过“改头换面”的“伪装”之后才能显现出来。这种“伪装”常见于心理疾病。
14岁的小英突然怕狗而不敢独自出门,上学要爸爸走在前面,她居中,妈最后。后来,她怕图画中的狗,怕谈论狗,怕看到“狗”字,父母为此不能离开她的左右。母亲回忆说,女儿6岁时,他们夫妻常吵架,有一次闹离婚,一气之下自己带着女儿回娘家,路上碰到一条恶狗,吓得女儿哭喊不止,喊来丈夫后才平静下来。去年以来,小英他爸迷上了赌博,家里又起“战争”,小英很害怕、很紧张,不久就出现了怕狗的症状。
我们不妨再看一个例子。
小霞是位品学兼优的女孩,小学毕业时以优异成绩考进市重点中学。学校为激励学生发奋读书,实行依成绩排学号与座次的新举措。小霞内向好强,入校后暗中用功,初二之前一直稳居5号。初三上学期的一次考试失误,学号落到第15号。班主任说:“小霞啊,加油,不要掉队。”她因此更加努力学习。几天后,一本书从桌面上掉下来,她拾起后用手压住。从此老担心书本从桌面上掉下来,双手按压,但还是担心掉下去,只好将书本装进书包或课桌里。明知无此必要,但不如此则不安。她因此看不进书,怕考试。
小英、小霞分别患了“恐怖症”与“强迫症”。她俩都具有胆小内向的性格特征。在她们的意识层面“怕狗”、“担心书本掉下来”,而在潜意识里却是“怕父母离婚”、“担心成绩掉下来”,用“狗”、“书本”置换了“离婚”、“成绩”。小英的幼年经历中有“父母离婚”与“被狗惊吓”相关联的事件,如今父母的不和使她害怕“离婚”再次发生,故通过潜意识的“伪装”,用“怕狗”表达她对父母婚姻的担忧。小霞担心成绩掉下来,但“超我”不愿承认,“书本”与“成绩”相关联,故以“书本”伪装了“成绩”。对此只要将潜意识内容意识化,使她们明白真正害怕什么、担心什么,并消除外界压力,创造安全宽松的氛围,症状就会自然消失。
畸形心理下的“恋物癖”
“恋物癖”是指对性爱对象的一种象征意义上的迷恋。“恋物癖”患者通过抚弄、嗅、咬或玩弄某物来获取性快感。所恋对象可以是与性有关的,如头发、内衣等,也可能是与性较少关联的雨衣、球鞋等。“恋物癖”患者几乎完全是男性,一般起自青少年时期,而且大多数患者都是异性恋者,不过大多数“恋物癖”患者对性生活胆怯或者性功能低下,并且很少有攻击或暴力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恋物癖”患者常因其变态行为而给自己造成许多麻烦与不幸,但他们却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常常会感到极大的痛苦。
23岁的常四窃藏女性乳罩、内裤等物品已有三年,他还曾因两次偷窃女性内衣时被抓获而受处分。他最近因潜入女浴室偷女性贴身用品又被派出所扣留。
据他自己交代,他年幼时父亲因工作常不在家,父子间缺乏情感交流。其父嗜酒如命,性格粗鲁,时常在家与其母争吵,动辄打骂妻子。常四自幼胆小畏缩、执拗、内向。9岁时父母离异。常四憎恨父亲,依恋母亲,愿意和女孩一起玩耍,并由于其少年老成的关心体贴常博得女孩的好感。12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姐姐裸体洗澡及之后穿内衣躺在床上,当时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和性冲动。此后他常回想此情景,并伴有手淫。高一时与一女生开始恋爱,感情甚好,以致发生多次性关系。相爱三年后,女方家长棒打鸳鸯,女孩被迫嫁给他人。他为此心情苦闷,借酒浇愁,酒后常拿出女友的内衣裤抚摸,同时手淫,手淫时常结合情景回想与女友同居时的感觉,并达到性高潮而射精。
一次,他从女工宿舍楼旁路过,看到晒在外面的女性内衣裤,心中突然产生一种冲动,迅速上前偷取了两条女三角裤,随即有一种紧张而又满足的感觉。从此,每当他路过这幢楼时,就不由自主地寻找晒着的女性内衣裤。一旦看见就极度紧张,心跳加快,大脑中想法极为模糊,只想取走这些短裤、胸罩等。拿到后心满意足,要是拿不到就非常焦虑,紧张不安。有时他也上商店去购买这类物品,有时则直接钻进女更衣室、女浴室去窃取。他自知行为丑陋,无颜面世,也曾下决心痛改前非,写过许多自我警告的誓言,但每当欲念发作时,又身不由己,不能自制。而事后又往往陷入悔恨、自责的深深痛苦之中。
在这则案例中,常四的发病根源是其父亲粗鲁、蛮横的教育方式所致。特别在儿童期偷看姐姐浴后裸体的好奇心理,使未得到满足的性欲望,在无意识中留下痕迹。青春时期恋爱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使久被压抑的性欲得以释放,但对方家长的坚决反对终于使有情人难成眷属。这种成年后由于客观阻拦导致的心理和性的挫折,使其增高了的性兴奋不得不另寻出路,以过时的幼儿方式表现出来,以求得宣泄和满足,这是一种变态的性生活。它的实质就是儿童的性生活,是用幼年方式排除成年人的心理困难和满足成年人的性欲,这和成年人的身份是不相称的。
性爱关系只能发生在人与人之间,恋物是一种变态与不成熟的性心理表现,是成年人采取了儿童的性乐方式,是十分幼稚和愚蠢的。
如何应对“开灯睡眠癖”
有一部分婴儿特别害怕黑暗,当夜间到来时,他们就可能因害怕而啼哭,只有当点亮灯的时候,他们才会甜甜地睡去。其实这种害怕黑暗的情形不仅仅发生在婴儿身上,许多成人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在夜间将房间布置得灯火通明,然后安心地睡去。这种病症被称之为“开灯睡眠癖”。
“开灯睡眠癖”是指在夜晚睡觉时必须开灯,且在睡眠状态下也不能熄灯,造成对灯光的依赖。
“开灯睡眠癖”是一种不良嗜好,其病理实质是对黑暗的恐怖。这种对黑暗的恐怖大半是从幼年期开始的。因为在此期间,儿童们最爱听有关鬼、神的故事。而这类故事的背景、内容及人物的出现,又常常是在晚间或平常人所看不到的黑暗中。久而久之,他们便将对妖魔鬼怪的恐惧与黑暗连在一起,形成了对灯光的依赖,导致不敢关灯睡觉。这是开灯睡眠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在某一黑暗的情境中意外遭遇到可怕的事情,或在黑夜做了一个噩梦,这些恐怖的经历未能及时排遣,也可能造成对黑暗的恐惧。
有位21岁的男大学生,夜间无论何时都不敢走进屋内的地下室。白天他无所谓,但一到晚上就控制不住,他自己也承认毫无道理,后来发展到不敢关灯睡眠,即使跟别人同住一室也要开灯。而一关灯睡眠,他就吓得哇哇大叫。一次,父亲强迫他去地下室,他竟昏倒在石阶上。原来在幼年时,一次他在邻家听小朋友讲了一个有关鬼怪的故事,描写一位巨人,专吃10岁以下孩子的心,喝他们的血,挖他们的眼。听完故事后,他满怀恐惧蹒跚回家。当时天色已黑,只有些许星光,虽然离家很近,但是一条荒僻山道,他内心正惊恐着,突然发现一个巨人向他走来,他顿时两腿发软,昏倒在地。实际上,他所遇见的是一个普通农民,由城里归来,背着箩筐在黑暗中显得特别巨大。加上这位农民喝了几杯酒,步履踉跄,看起来更像一个张牙舞爪的巨人。他的昏倒并未惊动这位农民,自己在地上昏睡了足足半个小时,才被家人发觉抱回家,从此对黑暗产生了极大的恐惧,夜晚不敢关灯睡觉。后来,他又听说某家住宅的地下室,一对男女曾做了丑事,被人发现,结果女的羞愤自杀。不道德的行为和罪恶的感觉以及黑暗、地下室连在一起,使他产生了对黑暗的恐惧。
那么,如何矫治“开灯睡眠癖”这种严重的心理问题呢?
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解决问题。一方面可采用认知领悟疗法。对患者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说明鬼怪并不存在,对鬼怪的惧怕而产生的对黑暗的恐惧是一种幼年时期的幼稚情绪反映。如上例,应向患者说明那天晚上所碰到的并非巨人,而是活生生的某位农民,并在一番说明之后重演那天晚上的一幕,从认知上、潜意识里消除恐惧。另一方面可采用系统脱敏疗法。根据患者对黑暗的恐惧程度,建立一个恐怖等级表,然后按照从轻到重的顺序,依次进行系统脱敏训练,不断强化,直到能关灯睡眠为止。例如,对上例患者,先由数人一起关灯谈话,到数人一起关灯静坐,再到二人一起关灯睡眠,再到一人关灯静坐……最后一人关灯睡眠。
消除“广场恐惧症”
在1871年创用本症名词时是指有一类病人,一参加公共广场集会或群众性狂欢时,就出现病理性恐怖反应。一旦迅速离开广场后,病情随之消失。以后发现本症患者害怕在公共的街道、广场、商店或公共交通工具中露面甚至害怕对这些环境的任何联想。患者因此回避这些环境并且可能完全被困在家中,其后果往往是工作生活、社交活动大受影响,病者痛苦不堪。主要症状则表现为:害怕外出,害怕人群、街道、商店,害怕空旷的广场、田野、大海;害怕封闭的空间,如电梯、电影院、教堂、课室、地铁、隧道,害怕火车、公共汽车、轮船或飞机;害怕悬空的长桥或吊桥。最后是害怕独自留在家中或独自离家外出。从某种角度来说,“广场恐怖症”名不符实,亦可称为“特殊境遇性恐怖症”。多数在25~35岁时起病,女性多于男性。这类病人初期只对一两种环境产生恐怖和回避,如乘汽车恐怖时改乘火车旅行尚能适应。只要有人陪伴,甚至与爱犬同行,尚可出门办事。若不及时治疗,随着时间推延,病情逐渐加重,症状泛化,对上述任何场所、环境都产生包围感和威胁性恐怖心理,伴随严重的回避行为,最重时自我封闭在家,整天不能外出。
鲁明高,21岁,6个月前在看电视时见到某地卡拉OK厅发生火灾,因无消防通道,火灾后唯一的大门又被烈焰封死,故而发生烧死多人的悲剧后,不敢再到任何娱乐场所,如独自一人到娱乐场所会马上出现心悸、头晕、全身出汗、乏力等,一旦离开则很快消失。后除娱乐场所外,鲁明高甚至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去(包括乘车、到百货公司购物等),怕那里人太多,如发生意外的话将无路可走。明知没有消防通道的场所不多,完全没有必要去担心与紧张,但鲁明高一旦到了娱乐场所等处仍无法自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