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或者:「有唐朝乐队的演出,听不听?」
有天小梦约我去簋街吃小龙虾,轻描淡写地给她的闺蜜做介绍:「我男朋友,大家管他叫小非。」
我脱口而出:「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呢?」
小梦回了一句:「过了今晚,你就知道了!」
闺蜜全都猛拍桌子,哈哈大笑。
12,
是的,「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
但这个妙不可言,保质期有限。
小梦开店,不是为了赚钱。
小梦不爱读书,更不想上班。她爸实在没辙,砸钱盘下这家店,好给小梦弄个具体的事儿做。
也就是用一个店来拴住小梦,免得她成天无所事事,或者跟人学坏。
至于挣钱,她家里根本就不差钱。
这倒也无所谓。
有所谓的,居然是吃饭买单。
在簋街吃小龙虾,我去买单,服务员指指小梦,说她已经买过了。
约老K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我去买单,服务员指指小梦,说她已经买过了。
宿舍弟兄们嚷嚷,表示一定要开开眼,见见「你真漂亮、你真性感、你真可口可乐」的小梦。
吃饭时我提前去买单,服务员指指小梦,说她已经买过了。
我就有点儿犯嘀咕。
小梦是敏锐的,但这个频道,她很迟钝。
她比我有钱,我知道她这么做,是为我好。
但我不知道,她更不知道,我会为此感到别扭。
我不知道,是我不确定,自己这是「男强女弱」的想法作祟,是平白无故的「死要面子活受罪」,还是骨子里绕不开的一份骄傲?
她不知道,简简单单地,就是因为「白天不懂夜的黑」。
更有所谓的,是一次聊天。
离毕业还有半年,未雨绸缪,我开始四处投简历。
小梦说:「非哥,把你的简历给我一份呗。」
我清汤寡水地笑了笑:「啥意思?到你那儿做店小二,还要看简历?」
小梦打了个哈哈:「我让我爸给你安排一个工作。」
我抬头,丢给小梦一个问号脸。
小梦不以为意:「瞧你太费劲儿了,简历丢给我爸,也就几个电话的事儿!」
我这才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后我陡然发现,小梦脸上的笑,终于跟我有了距离。
同在一座城市,有人为了生存,需要竭尽全力地咬牙打拼,有人为了活得有一点儿质量,需要付出尊严苦苦地讨要。
而有人却可以唾手可得,完全不理解前者的频道。
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小梦不理解打拼者的难,不理解打拼者的尊严,算不上是她的错。
她距离那种生活,实在太遥远。
而我必须保持骄傲,保持我打拼的斗志,也算不上是我的错。
这并非「男人好面子」那般简单——我无法接受这种味道的唾手可得,是因为一旦接受,它必然会发力,慢慢地扭弯我未来生活及个性的全部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