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还有何俊亲自给他们送去‘地图’,他们只需要按照地图走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何俊要交给两个团队去做,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开发人数越多,开发进度就越快。他们都是游戏开发界的老司机了,彼此之间配合默契,不存在拖后腿的说法。
第二是想借此提高第三网游团队和祖龙工作室在公司的地位。
他们两个团队在公司几乎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
祖龙工作室加入天空科技后,只写出了一个《刺客信条》。当然刺客信条在海外地区的销售还是非常给力的,只不过和天空科技没什么关系。
祖龙工作室虽然也是天空科技的一员,不过它开发出来的游戏,会被何俊‘高价’买断。
相当于公司养着他们,给他们发工资,等他们做出游戏后,何俊从私人财产中掏出一笔钱,从公司里将游戏购买过来。
左手倒右手的操作。
比起祖龙工作室来,第三网游工作室就更惨了。
因为他们加入的时间很短,根本就没有作品。唯一在做的是英雄联盟,不过想将其开发出来,还需要不短的时间,可能要到年后。
所以这一次让他们参与《植物大战僵尸》的研发,就是为了让他们也打出名气。这个游戏他不打算‘买下’,而是放在天游网上运营。
最后,他想将《植物大战僵尸》开发成网络游戏,所以才需要第三网游团队的协助。
《植物大战僵尸》是一个单机游戏,但他却不能任由这么优秀的巨作只开发成单机游戏。
很容易理解,如果仅开发成单机游戏的话,那么《植物大战僵尸》就只能在TYgame上发布,放在国内是妥妥的白给。期间损失多少钱,真是的难以估量。
其次就是单机游戏只对TYgame有帮助,但对Txin来说,是真的一点帮助都没有。
做成网络游戏就不同了,首先游戏的核心玩法不会变,但却可以增加非常多的元素,从而大大增加游戏的可玩性。
增加这些元素之后,游戏起码会大一倍,他一个人写的话,少说要一两个月才能写完。
黄金时期,一两个月可以做很多事情了,这也是当初他放弃将《植物大战僵尸》写出来的原因。
将《植物大战僵尸》做成网游后,他不仅可以将单机版的漏洞补齐,最重要的是可以让TYgame和Txin深度绑定。
举个例子,他可以设置成只接受TYgame的账号登陆,否则无法进入游戏。而TYgame是非独立账号,不可以直接注册,而是要用Txin登陆。
说起来好像很麻烦,但其实非常简单,因为镁国很多人都注册了Txin号,一键登录即可。
镁国的高校学生确实中意Facebook,但不代表他们没有Txin号。
事实上很多镁国学生都有两个号,Facebook在学校用,Txin则在日常生活用,这样不仅方便,还可以隔绝父母‘监视’。
这样的操作有个好处就是等游戏火爆起来之时,不仅TYgame的用户能得到快速增长,也能间接帮Txin引流,相信Txin的注册用户也会有一波大的增长。
或许有人提出疑问,有些技术大能可以破解掉,直接绕开登陆。
确实可以,他不可能在一款游戏上再写上一个高深的防火墙,所以有技术的大拿破解起来并不费劲。
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至少不会在公众出现。
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这些大拿也只敢破解之后偷偷玩,如果敢用来牟利,TYgame就能直接将其告上法庭。
知识产权是镁国人建立的游戏规则,他们想让全世界都按他们的规则玩,那么首先他们自己就得遵守这个规则。
所以只要何俊能提供证据,那么对方绝对会被告得倾家荡产。
这种事情哪个傻子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