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今日闻着,也不知怎么,竟难以静心。
太无聊了。
一旦闲下来,就觉得自己每根骨头都不对。若不是晚间偶遇顾觉非,对着千年画皮妖打了一场胜仗,勉强有点成就感,这一日简直可以归类到“乏善可陈”的行列里。
这就是古代女人的生活吗?
宅门里的日子。
难熬死了。
陆锦惜头挨着枕头,半蜷着身子,背朝外侧躺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全跟着闪过。
大约是白日太闲,一睡着,她竟做起梦来。
依稀又是高楼大厦,西装革履。
纳斯达克的街头,人来人往。
康泰纳仕大楼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到处回荡着男人的皮鞋和女人的高跟敲过的声音,有的急,有的缓,像是起伏的韵律。
那一天,她万众瞩目。
“当……”
梦里,隐约有敲击的钟声响起。
陆锦惜终于还是睁开了眼,一时之间竟分不清自己是什么身份,身处何地。
入目所见,便是黑暗。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分辨出了床帐模糊的轮廓,认出这里是陆氏的屋子,便是无声地苦笑。
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了下去。
陆锦惜按着自己的额头,慢慢坐起身来,已经没有了半点睡意,只有梦中那一声钟响。
其实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
作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她后来居上,接连干掉核心创始人中的一个,又架空了一个,是名副其实的“暴君”。
可是胳膊掰不过大腿。
资本的力量,永远是创业者们的噩梦。
就在纳斯达克的钟声敲响后一个月,她便被资本釜底抽薪,扫地出门,失去了她倾注过心血的事业。
一无所有。
穷得只剩下钱。
偏偏所有的财经新闻,都说她急流勇退,第一时间套现走人。
没有一个人相信,这个在利益场上跟人厮杀了多年的女人,会爱事业胜过爱钱。
其实回想起来,陆锦惜自己都不信。
靠在床头,她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如果陆氏没死,也幸运地穿到了她身上,除了仇人满地、前任满街之外,倒一辈子吃穿不愁,若有点头脑,带着眼睛,去搞些投资,说不定也能成为个著名的投资人。
当然,要遇到骗财骗色的,那就不是她能管的了。
想到这里,陆锦惜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这些都是瞎想了。
她坐这么一会儿,人竟然越发清醒,转头一看,雕窗夹着的窗纸上,透着点霜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