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没什么名气,但狗男人招风啊。
她可不想,回头看到自已跟沈京洲的绯闻挂到热搜上。
被人捏住小辫子,迟笙到底还是哑了火,“你不是来看你小情人的吗?跟着我干什么?”
沈京洲挑眉反问,“你不是吃醋了吧,沈太太?”
“呵,我吃什么醋,我一个拿钱买来的沈太太,哪有资格吃醋。”
迟笙是讽刺,但男人听着她的阴阳怪气倒是莫名得趣,“谁跟你说,我是为她来的医院?”
蒋忧当时那句“沈总,你来啦”说得多自然啊,而且话语间完全没提自已脚受伤的事,显然沈京洲原本就是知道的。
怀里的女人没说话,“难道你不是吗”却完全写在了她那一脸不屑的神情里。
沈京洲好笑地勾了勾唇角,主动解释道:“我就是来医院拿个药,没想到,刚好撞见你这个身残志坚的小瘸子。”
他才是小瘸子,不,他是大瘸子,眼瘸那种。
迟笙拳头紧了紧,转而又有些惊讶,“你拿什么药?你不会真英年早萎了吧?”
听她似乎还有些幸灾乐祸的沈京洲:“……”
薄唇抿成直线,低沉的嗓音里压着股火,“胃药。”
迟笙挑了挑眉,“你胃疼?”
“嗯。”沈京洲觑她一眼,“被你气的。”
“哦。”迟笙淡应一声。
还以为她能关心关心他,结果,等了半晌,就等来一个漫不经心的“哦”。
沈京洲,“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迟笙,“有啊,没想到我还挺厉害,我争取再努努力,下回直接把你气死,然后借着婚姻关系,继承你的巨额财产。”
沈京洲:“……”
凝着男人铁青的脸色,迟笙再接再厉继续道:“要不咱俩还是先把婚离了吧?你说你这万一哪天不小心真被我气死了,得不偿失啊沈总。”
听她绕来绕去又绕到离婚,沈京洲眸光乍冷,象征性地松了松抱她的手臂。
被放下去和被摔下去是两回事,身子忽然失重,为了防止自已掉下去,迟笙下意识抬手紧紧搂住男人脖子。
扳回一城,沈京洲邪气扬了扬眉,“这么离不开我,你能舍得把我气死?”
迟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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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伤到骨头,但崴脚之后,迟笙不仅坚持着把戏演完了,后面又在医院走了不少路。
从脚踝到脚背,整个一片青肿,别说,看着还真有那么点像猪蹄。
她可怜的脚啊,迟笙拿着云南白药准备给自已喷,手上突然一轻,药瓶被男人抢了去。
“我来吧。”
俯身在女人面前蹲下,沈京洲抓起她受伤的那只脚,放在自已腿上。
把药水喷在她患处,手指轻轻将水渍揉开,按摩到完全吸收,再去喷下一揿。
看着男人温柔认真的样子,迟笙忽然有几分恍惚,“沈京洲,你不会是在提前补偿我吧?”
“我补偿你什么?”
“就是,你准备把《鸾莺》的女一号抢走,给蒋忧。”
虽然有宋聿白牵桥搭线,但蒋忧说的一点没错,如果沈京洲硬要把角色抢走的话,谁都没有办法。
陆寻对角色要求高,可之前李山不也是一样么,在绝对的权势面前,一切都是枉然。
抢角色的事,迟笙真的有心理阴影了,明明已经在一次次消磨中彻底失望,眼睛却还是控制不住泛起酸胀。
凝着女人眼尾的红,沈京洲眸光暗了几分,“你是小孩子吗,被别人抢了玩具就要哭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