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都是善忘的,王耀祖在王壮家生活了一段时间,村里人都不记得这个儿子是王壮用女儿换的了,就连王壮自已也篡改了记忆,觉得王耀祖是他真正的亲生儿子,以后他们家就指望王耀祖传宗接代了。
传宗接代当然要给儿子找一个老婆,现在这个时代,找老婆是要花钱的。
但是王壮有办法,等到王耀祖长大了,就把他们家的招娣找回来,给耀祖当媳妇,这样就不用花钱了。
如果招娣迟早要嫁给耀祖,现在就应该过来伺候耀祖。
于是王壮心里有了主意,他得把招娣带回来,给他的好大儿耀祖当童养媳。
“走!爹带你进京城!”王壮对王耀祖说。
王耀祖一边挖鼻子一边问:“去京城干什么?我不喜欢京城,我喜欢这里!”
“爹带你去把你媳妇接回来!”王壮说。
王耀祖继续挖鼻子:“找媳妇回来有什么用,她能给我洗脚擦屁股吗?”
王壮哈哈大笑:“不愧是我儿子,真有男子气概!女人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让钊弟给你洗脚擦屁股就对了,她要是不听话,你就打她!”
“我要去京城!我要去京城!我要去京城!”王耀祖满地打滚。
“爹现在就去借点路费,明天就带你去京城!”王壮说。
*
最近知初真的好快乐啊,她终于不是王招娣了,她现在是叶知初!就像叶奶奶说的,她有光明的未来!
不过她仍然没有忘记自已的志愿,她要当村长!
知初在小区楼下玩,奶奶说让她五点之前回家吃饭,奶奶给她做的蒸鱼和米饭。
其实她也会做饭,做家务,但是奶奶说她太小了,不让她做饭,所以知初想,等到吃完饭之后她洗碗。
就像她对自已承诺的那样,她一定会孝顺奶奶,现在孝顺奶奶,长大以后更要孝顺奶奶。
知初看了一下自已的电话手表,现在已经是四点半了。
“我要回家吃饭啦!”知初对一起玩的小伙伴说。
“你这么早就回家吃饭,我们打算去小区外面冒险,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啦?”小伙伴问。
知初毕竟是小孩子,爱玩是她的天性,她犹豫了一下说:“我跟你们一起去冒险,但是我半个小时之后就要回来。”
“那就玩半个小时,我们一起玩躲猫猫吧!知初你来抓我们!”
“好啊!”
知初把眼睛蒙了起来。
王壮已经在京城蹲点几天,借来的路费都快花没了,终于让他找到知初了。
她蹑手蹑脚地靠近,然后使劲儿地敲了一下知初的后脑勺,知初晕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知初的小伙伴都跑出来了。
“知初怎么不来找我们呀!”
“不知道呀,她可能是偷偷回家吃饭了吧。”
“好吧,我们也回家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