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这门心法是爷爷教的。”
“嗯?”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哼!”
阿朱哼了一声:“思衡,你小子眼光还算不错,这孙媳妇儿很好,容貌身段都是上等,听我这么多唠叨,也没有什么不满,性格也是极好的。”
萧思衡:因为唠叨的是您啊!
换个人试试!
早特么拔剑砍人了!
知道您孙媳妇的职业么?
山大王!
练霓裳依旧低眉顺眼,嘴角却忍不住带上笑意,看了这么多话本,终于有能用得上的,真是可喜可贺。
“奶奶,您老人家告诉我,让我出门相亲,怎么把婚书都写好了?”
“我让你相亲,哪知你把中间的过程跳过,直接到了最后一步,你小子上手够快的,一步到位啊,还有,婚书是你爷爷写的,我不知道这事儿。”
“我爷爷有这脑子?”
萧峰当然不是只会抡降龙十八掌的莽夫,除了当年在小镜湖,颠三倒四说了点屁话,把自己给绕进去,也没什么降智操作,但逗趣儿这种事,向来是阿朱的爱好,萧峰不喜欢开玩笑。
“怎么?你觉得他老糊涂了?”
“反正不怎么聪明!”
“嗯,说得好!说得好啊!”
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萧思衡立刻就要跑路,不想一只大手从天而落,抓住后脖领子,好似提起一只小猫,把萧思衡提了起来。
“爷爷,您来了。”
“嗯。”
“刚才的话……”
“全都听到了。”
“所以,您现在……”
“离家这么久,家传的武功,练得怎么样了,我想指点你的武艺。”
萧思衡满是期待的看向阿朱,练霓裳及时做出担忧的表情。
阿朱立刻打圆场:“唉~快把思衡放下来,这么多人看着呢,新媳妇上门第一天,见面礼准备好了么?”
萧峰放下萧思衡,从怀中拿出一个玉盒,里面是一株泛着红光的人参。
当年为了救治阿朱,萧峰漫山遍野的挖人参,把山挖成麻子的同时,练出挖人参的技艺,直到现在,白山黑水间的采参客,对萧峰也非常佩服。
萧思衡一眼就看出,这株人参的年份至少有五千年,已经长成人型,表面泛出的红光,是散溢出的药力。
这种级别的天材地宝,必须用药玉雕琢的药匣储存,否则从挖出开始,药力便会散溢,直到变成小萝卜。
不过,如果人参超过万年,就会返璞归真,药力完全融汇在内部,每一根纤细的根须,都是世间至宝。
能配置活死人肉白骨的灵丹,还能增长巨量功力,万年参皇的药力,比虚竹昔年的奇遇,还要更胜三筹。
可惜,这玩意儿只存在于传说。
听孔厚说过,当初在高平山有过一株九千多年的,已经有了灵性,周围有独角锦纹金钱豹看守,孔厚不敢损伤这等天地奇珍,又要给故友之女治病,便采集三条根须,不敢再损伤分毫。
萧思衡使了个眼色,练霓裳给萧峰施了一礼,然后快速收起玉匣。
“爷爷,这是我收的徒弟,名叫金世遗,根骨奇绝,悟性绝佳,能继承我的衣钵,把我的本事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