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遇到一个猎户。
方明兴奋的跑上去:“大哥,打猎啊?”
“是啊,我就住在山里,我是猎户嘛,你看我身上的衣服。”
一身虎皮衣,这也是个高手。
方明双手抱拳:“大哥,山中野兽多么?”
“多,我们这儿的山,很少有人敢来,老虎厉害,豹子和狼也不少,敢上这儿来打猎的人很少。
但我不怕,我在房子周围布置了很多陷阱,几乎每天都有收货。”
这种日子,便是方明之前最为羡慕的日子。
如果不是当初遭遇齐军的话,他一定一直当猎户,永远的逍遥自在下去。
“你们也打猎么?看着不像啊,二位,山中很危险的,你们就这样去,不带护具和弓箭,妥妥的找死啊。”
“我们也是猎户。”
“哦?!
哈哈哈!
那敢情好,不介意的话,去我家中喝杯茶,我给你们引路,我带你们去打猎。”
盛情难却,两人跟着前往。
猎户大哥的家不过是个茅草屋,周围确实陷阱不少。
而且藏的很隐秘,比方明的还要高明。
三人就在屋前的小桌子旁喝茶,四周一看,雾霭升腾,如同仙境一般。
血红充满神往的看着这一切:“这样的生活真是美妙。”
“哈哈,姑娘,你说的不错,我这个人呐,就喜欢独来独往,远离纷争,每天和野兽为伍,总比和人为伍要强的多,野兽不会有那么多心眼子。”
喝过茶,三人进山了。
这山里有不少地方,都布置了陷阱,难怪猎户大哥那么自信。
要不是他引路,方明和血红都得遭殃。
前面不多远就是个大坑,已经破开了,下方有一只小老虎,还未成年,不过受了伤,大腿被木刺给伤到的。
小可怜正呜咽呜咽的,瑟瑟发抖。
“呵呵,有肉吃了。”
说完,大哥用绳索麻利的一套,套住老虎的脑袋,直接给拽了上来。
血红于心不忍:“这位大哥,小老虎挺可怜的,放了吧。”
“可怜?你这话说的可不对,这玩意儿长大之后,吃人很厉害的。